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重庆溯联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544号)。
中国银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01.00万股全部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转让旧股。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请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53.27元/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股票对应的发行人净利润稀释后市盈率为35.2023年6月7日,3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T-4日)发布的“汽车制造业”(C36)上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4).56倍,超出幅度为43.77%;2022年扣除后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3022年.超出幅度为29倍16倍.57%;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特别要求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合格的线下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持有深圳市场的在线非限制性销售A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相结合。
本次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线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市值认购定价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重庆可追溯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推广公告”)消除规则,消除不符合投资者报价要求,认购价格高于62.10元/股(不含62.10元/除去所有配售对象,上述流程共淘汰90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46490万股,约占投资者报价后拟认购总额4601450万股的150万股.0103%。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有效认购倍数、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在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53.27元/股票,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查询。
2023年6月13日,投资者请按此价格(T日)线上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为2023年6月13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分配。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投资的初始股份数为公开发行股份的5份.00%,即125.05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125.05万股将回拨到线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53.27元/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12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2)26.48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3)34.83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31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53.27元/股票,请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截至2023年6月7日,36汽车制造业(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6汽车制造业最近一个月的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4.56倍。
截至2023年6月7日(T-4日)主营业务类似发行人的上市公司市盈率如下:
■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3年6月7日
注1:尾数差异可能存在于市盈率计算中,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回到母亲的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凌云股份除从事汽车塑料管道的生产和销售外,其主营业务还包括汽车金属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市政塑料管道的生产和销售,其中2021年汽车金属和塑料零部件的营业收入占85%.99%,2021年市政塑料管道系统营业收入约占91%.50%。由于凌云汽车金属零部件和市政管道的业务比例较高,整体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与发行人的可比性较低,因此在消除凌云股份后列出了可比公司的市盈率算术平均值。
本次发行价格53.27元/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股票对应的发行人净利润稀释后市盈率为35.2023年6月7日,3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T-4日)上个月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3.77%;2022年扣除后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3022年.29倍,超出幅度为16.57%;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如下:
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溯联股份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①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独立研发和技术积累,逐步形成和掌握了一系列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能够有效解决和满足流体管道关键部件的连接可靠性、噪声控制、阀门低压开启和持久密封要求,具有较强的独立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目前公司专利88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发明专利数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其中,核心技术及其生产工艺装置共有注册专利78项,主要分为三类:流体管道快速接头锁结构技术及其核心生产工艺技术、流体管道控制阀技术及其核心生产工艺技术、流体管道设备核心工艺技术及核心工艺装置。工艺部分包括快速更换接头自动装配技术、自动塑料激光焊接技术、自动分段加热管成型技术、自动管R环加工技术、自动精确控制插头装配技术、自动密封和流量测试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创新性和突破性。
公司流体管道综合实验室具有完整的传统燃油汽车动力系统和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流体管道综合循环实验能力,并获得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和许多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的客户认证,可以独立开展客户认可的测试任务,而不依赖第三方测试和测试机构。
②产品开发优势
产品技术和专利储备充足,研发能力强,技术研发管理体系强,使公司能够更快地响应市场需求方面的变化。在实施五到六的过程中,公司迅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提前开发尼龙管道,满足低排放性能,支持新的快速接头和流体管道消声器等汽车燃料管道关键部件的低蒸发排放标准,实现业务稳步增长。
自2018年以来,公司深化了与宁德时代、BYD等电力电池企业的业务合作,第二年开发了国内领先的电池组专用水管快速更换接头,产品尺寸小于同类外国产品,结构更方便拆卸,解决了电池组空间减少、不利于热管理系统设计布局的痛点,性价比优良,可靠性高,成为宁德时代电池组平台的指定二级配件,可供应动力电池和储能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销售爆发初期,公司通过专业的技术项目管理团队向新能源产业链客户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冷却管道产品,获得了广泛的客户基础和重要客户的批量订单,实现了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快速发展。
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已经开发了2400多种产品。公司的技术团队不仅可以使用CATIA、UG、CAD、CAE满足客户业务要求的专用设计工具也可以使用PLM系统和公司的项目管理系统有效地管理各产品的产品技术方案(业务发展阶段)、产品开发、PPAP(量产批准阶段)等不同层次的复杂流程,能够应对繁重的发展任务,有效支持业务发展。
③客户发展优势
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平台和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相对完善的营销策略和畅通的国内销售渠道,积极培养客户。公司已成为比亚迪、长安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广汽集团、赛力斯、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北京汽车、奇瑞汽车、一汽解放、华晨鑫源等30多家汽车制造商的主要供应商;同时,公司向宁德时代、新旺达、邦迪管道、8000代、苏奥传感、磨井汽车、亚普等零部件制造商提供流体管道总成及相关零部件产品。此外,公司还获得了吉利汽车、上汽大通、大众、长城汽车、零跑车、兰图汽车等国内知名汽车厂客户的供应商资质和项目指定点,成为宁德时代等国内主要动力电池厂商的供应商,实现批量供应。
④产业链布局优势
公司主要管道总成产品需要使用大量的功能部件,包括快速接头、流体控制阀等,公司自控率高,公司有100多种流体快速接头产品和10多种流体控制阀、管道消声器产品可供选择,对上游依赖较低。同时,公司具有独立的精密模具研发制造和设备设计能力,进一步减少对上游加工企业的依赖,不仅能有效降低研发、生产成本,还能快速响应行业技术变化、市场变化、客户产品开发需求,更好地获得客户认可,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扩张。
与传统汽车管道总成的需求集中在汽车厂不同,新能源汽车流体管道的应用仍处于技术升级、培育和扩大市场的阶段,需求侧分散在掌握局部核心技术的模块化供应商手中。公司积极布局下游产业链。除了汽车制造商和大多数主流动力电池制造商外,公司新能源产品的下游客户还包括换热器制造商、三电管理系统和储能设备制造商、燃料电池制造商等,成为中国少数新能源产业链之一汽车管道企业是下游市场的综合业务布局之一。通过与新能源产业链的全面深入合作,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大大提高了核心技术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研发的前瞻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发行的定价是在参考同一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发行人不同于可比公司的产品应用细分领域和客户结构,具有良好的利润可持续性、增长空间、产品和服务优势。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发行价格确定后,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6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507人,占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76人.60%;有效申购总数为3,357,990万股,占取消无效报价后申购总数的72.98%,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1,877.81倍。
(3)投资者应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巨潮信息网同日刊登的报价(www.cninfo.com.cn)《重庆溯联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重庆溯联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为39220.发行价格为36万元53.27元/股票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33,228.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14万元,796万元.7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18,431.54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向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的,建议不参与发行。
(6)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低于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53.27元/股和2,501.计算00万股新股发行数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33、228.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14万元,796万元.7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18元和431元.54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为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无限期出售;10%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认购新股。
10、2023年6月15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重庆溯联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当日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重庆可追溯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5日(T+2)日终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11、如果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为7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行业监管要求,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3、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发行或在线发行进行认购。所有参与初步查询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都不能再参与在线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在线发行和离线发行,但除非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由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管理。
14、网上和线下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认购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并调整网上和线下发行的数量。具体回拨机制见《发行公告》中的“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未经批准的,发行股份不能上市,发行人将按发行价格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关限期承诺和限期安排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制安排是有关股东根据发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的任何决定或意见都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入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声明都是虚假的、虚假的。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18、请注意投资风险,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下列情况下,将协商采取暂停发行措施:
(1)线下认购总量小于线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网上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回拨线下后,线下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为70%;
(四)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暂停发行,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并及时宣布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支付投资者的退款。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选择机会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认真阅读2023年6月2日(T-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站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站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不保证披露本次发行的所有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和风险,合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和认购。
发行人:重庆可追溯塑料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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