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6
青岛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权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375、00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3.0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发放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增加3股。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未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回购股份等股本的变更,即2022年股权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15、375、000股,实际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115,375,000×3.00÷10=34,612,500.00元(含税),实际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所有股东=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10股增加股数÷10股=115,375,000×3÷10=34,612,500股。
综上所述,在保证股权分配计划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即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0元/股)÷1.3。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情况
1、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具体方案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每10股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总发现金红利34612元。5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增加3股,共34、612、500股。本次增加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49、987、500股,无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未来实施计划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未来实施计划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资本公积金转换金额不得超过资本公积金转换股本计划实施时“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以上内容见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1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23)。
2、自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披露之日起,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375、00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3.0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和持有首发前限制股票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2.7万元;持有首发后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票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股息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同时,资本公积金将每10股3.万股转为全体股东。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6万元税款;持股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3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15、37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9、987、500股。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16日,发送(转)股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发送(转让)股票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从大到小分配给股东(如果尾数相同,系统将在尾数相同的情况下随机分配),直至实际发送(转让)股票总数与发送(转让)股票总数相同。(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循环进位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况。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处理零碎股的,应当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计划。)
2、2023年6月16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3、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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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日至注册日:2023年6月15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因股份减少而发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6.2023年6月16日,本次发送(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七、股份变更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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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涉及零碎股处理,最终股本变动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149、987、500股稀释计算,2022年每股净收益为0.6096元。
九、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咨询联系人:张松涛 李春宏
咨询电话:0532-84633589
咨询传真:0532-84669955
十、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股权分配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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