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3-024
绿色能源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十一届七次(临时)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6月6日,绿能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3年6月9日上午,公司:00通过沟通召开了第十一届(临时)董事会七次会议,董事7人,董事7人,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总部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议案》。
为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绿色能源回族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计划与陕西省西安新区丰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总部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西安子公司计划在西安新区丰东新城投资建设“总部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计划分为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亿元,充电桩和储能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在信息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2.43万平方米。项目二期计划投资5亿元,用地50亩建设企业R&D总部、储能系统生产线、电池pack生产线、充电桩生产线。
该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总部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3-02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安子公司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西安子公司计划与楚雄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能源”)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设立合资企业“楚雄金江汇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批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楚雄能源投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西安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商投资”交易金额为11970万元,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提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商投资明细如下:
■
注:公司投资510万元成立新疆绿能大明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占51%,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注册资本1000万元。
该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的绿能汇充公告》(公告号:2023-026)
3、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史剑梅女士辞职,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得其同意后,公司董事会选择李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结束。
该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绿色能源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李伟,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石油昆仑能源新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昆仑能源大连事业部副总经理、昆仑能源江苏新捷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渤海未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昆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上海承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3-026
关于绿能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目标名称:楚雄金江汇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汇充”或“目标公司”)49%的股权(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 绿能汇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楚雄汇充股份的49%。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商投资”交易金额为11970万元,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50%。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外商投资设立合资企业仍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投资目标公司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投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西安子公司计划与楚雄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能源”)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设立合资企业“楚雄金江汇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批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楚雄能源投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西安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董事会的审议和审批程序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子公司外商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对外投资”交易金额为11、970万元,连续12个月累计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提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是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楚雄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BXTCEJ24
法定代表人:李宝剑
注册资本:5亿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高新区永安路15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配电)业务、水力发电、非煤矿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察、生物质燃气生产供应(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体业务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水资源管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纤维回收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制造、资源回收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包括许可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楚雄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的楚雄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楚雄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其他关系。
三、投资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楚雄金江汇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5、经营范围: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运行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登记备案为准。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楚雄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绿能汇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一)合作模式及内容
1、双方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楚雄州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成立的合资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
2、合资企业名称:拟为楚雄金江汇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3、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甲方出资510万元,占合资企业股份的51%;乙方出资490万元,占合资企业股份的49%。
4、根据各县市业务发展需要,双方同意以合资企业为主体,与当地国有企业合作发展(具体发展协议以协议签订为准)。
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和市场需求建立楚雄充电桩平台(软件或平台系统),由甲方管理。
(二)职责分工
1、甲方作为资源股东,负责积极配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工商、楚雄县、现有充电桩资源,充分发挥项目前期、政府协调、电网协调优势,为合资企业提供安全支持,协助合资企业发展市场。
2、乙方利用其在充电桩基础专业技术、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提供项目申报、方案设计、技术服务、设备供应、车站建设、后期项目运营和维护。负责根据甲方和市场需求建立楚雄充电桩平台(软件或平台系统)。该平台属于合资企业,由甲方管理和运营。
除上述职责分工外,甲乙双方应按各自的股权比例承担《公司法》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股权比例融资(如有必要)、利润分享和风险损失。
五、设立合资企业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外商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有利于云南楚雄市场开放公司充电桩业务,实现业务合作模式的突破,为充电业务的发展奠定基础。外商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目标公司不包括在公司合并报表中,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商投资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连续 12 “对外投资”累计交易金额在一个月内发生,共计11970万元,涉及连续交易金额 12 本月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提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商投资明细如下:
■
注:公司投资510万元成立新疆绿能大明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占51%,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七、外商投资设立合资企业的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2、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目标公司的预期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根据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色能源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3-025
绿色能源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总部的研发和生产
公告制造基地项目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总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计划分为两个阶段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亿元,充电桩和储能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在信息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2.43万平方米。项目二期计划投资5亿元,建设企业R&D总部、储能系统生产线、电池pack生产线、充电桩生产线用地50亩。项目采用“代建”模式。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不会对公司当前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成后,可能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
3、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大,可能影响公司现金流。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240.25万元。公司将协调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投资金额为估计,项目实际推广过程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金额为准。请注意相关风险;
4、投资项目二期为代理建设模式。二期项目启动条件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持续快速增长为前提。二期项目代理建设申请是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注意相关风险;
5、投资项目和未来经营可能受政治环境、政策变化、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建设周期和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绿色能源回族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计划与陕西省西安新区丰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总部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西安子公司计划在西安新区丰东新城投资建设“总部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计划分为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亿元,充电桩和储能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在信息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2.43万平方米。项目二期计划投资5亿元,建设企业R&D总部、储能系统生产线、电池pack生产线、充电桩生产线用地50亩。项目采用“代建”模式。
2、董事会的审议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七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总部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外商投资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绿能汇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兴民
住宅:陕西省西咸新区丰东新城凤栖路24号能源金贸区中小工业园区3号院1号厂房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更换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制造;(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营业执照)。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电力设施安装、维护、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运行(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具体业务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丰东新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绿能汇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总结
西安子公司计划在西咸新区丰东新城投资建设“总部R&D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计划分两期建设。
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亿元,在信息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开发生产2.43万平方米的充电桩和储能设备。公司将智能转型升级现有充电桩生产线,加快超充电,兼容电池检测、数据交互等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公司现有充电桩业务。同时,公司将建设新的储能设备生产线,开展集中储能系统设备、工商储能系统设备和家用光存储产品的研发和制造。
项目二期计划投资5亿元,建设企业R&D总部、储能系统生产线、电池pack生产线、充电桩生产线用地50亩。项目采用“代建”模式。其中,研发总部主要负责新能源领域相关技术和平台应用的研发。储能系统生产线主要用于集中储能系统设备、工商储能系统设备和家用光存储产品的组装、制造和测试;电池pack生产线主要用于电池分配组、半成品组装、pack检测和包装;充电桩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组装和测试小功率交流直流电桩、大功率集成直流充电桩和集团充电系列直流充电桩。
(二)合作模式
项目一期:
1、租赁场地和期限。项目一期计划租用普洛斯西安丰东工业园区厂房(面积约2.43万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租赁期为三年。乙方承诺在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后3个月内完成厂房装修并投入运营。
2、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方式。工厂租金采用“三年免租”的方式,即乙方免费使用上述第一款生产现场,期间水电费等相关运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项目二期:
1、项目建设的启动条件。乙方的主要业务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甲方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和部门对乙方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甲方开始建设工厂。同时,甲方为乙方预留50亩工业用地,支持乙方的长期发展。
2、项目建设模式。项目二期采用“代理建设”模式,甲方指定下属国有平台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并根据乙方生产工艺要求定制开发建设。项目代理建设和资产收购以双方签署的《定向开发建设和资产收购协议》为准。
(三)项目选址及土地出让
项目二期土地计划位于丰东新城信息产业园,占地面积约50亩。具体位置和范围以资源规划部最终批准的规划红线为准,具体转让面积以资源规划部上市公告为准。为支持乙方的后续发展,甲方可根据乙方项目二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在乙方项目二期预留部分建设用地。
本项目拟转让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乙方不得将该土地作为本协议约定的用途。
甲方协调资源规划部门在西咸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公开转让项目用地,最终土地价格以上市转让价格为准。甲方项目公司土地投标不成功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项目用地。
(四)项目规划建设
乙方应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对项目进行总体规划。项目最终建设方案以甲方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乙方承诺自取得土地转让单之日起启动项目方案设计,严格执行西咸新区质量改进和方案选择要求,并在3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
甲方承诺在取得工程建设许可证后36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并竣工验收。
乙方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工厂和办公楼的装修,并在6个月内完成工厂设备的安装和运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安全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按照评价报告的要求严格执行。
(五)解决违约责任和纠纷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终止。协议终止后,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照协议履行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1)乙方未能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满足使用条件后3个月内将“总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生产办公场所引入项目;
(二)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规模、产值等指标;
(三)未经国家或地方批准(备案)、行政许可和批准文件,或者未通过上级部门专题会议决策的;
(四)未通过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项目审核;
(五)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承诺的;
(6)乙方在陕西省其他地区与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签订投资备忘录、合作协议、投资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建设与“总部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致或类似的内容功能;
(七)其他法律情形。
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总部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是为了进一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充电桩和储能业务的快速发展。
五、本次投资事项的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不会对公司当前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成后,可能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
3、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大,可能影响公司现金流。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240.25万元。公司将协调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投资金额为估计,项目实际推广过程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金额为准。请注意相关风险;
4、投资项目二期为代理建设模式。二期项目启动条件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持续快速增长为前提。二期项目代理建设申请是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注意相关风险;
5、投资项目和未来经营可能受政治环境、政策变化、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建设周期和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扩大生产基地,为长期战略发展做好产能储备。
《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色能源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色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3-027
绿色能源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3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耀源路58号中农投资大厦802单元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30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十一届三次监事会和2023年6月9日召开的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4月29日、2023年6月10日,公司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3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法定股东持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个人股东持有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
2、注册时间:2023年6月2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耀源路58号中农投资大厦802单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将持续半天。
(2)出席会议的人员应自行承担差旅费。
(3)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耀源路58号中农投资大厦802单元
(4)邮政编码:276017
(5)电话:021-50309255 邮箱:chen6511@126.com
(6)联系人:张谦、陈娟
特此公告。
绿色能源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能汇充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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