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督工作信的回复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海公函[2023]0514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公司会同有关人员对《监管工作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认真分析,现将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在本回复中,如果总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
问题1
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从事水环境生态建设、水环境生态维护和饮用水业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05亿元,同比下降55.37%;净利润-1.64亿元,同比盈转亏。其中,水环境生态建设业务收入1.80亿元,同比下降59%,毛利率45.94%,较去年下降28.06个百分点;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收入0.19亿元,毛利率37.27%,较去年增加23.74个百分点。此外,公司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根据实际履约合同成本占预期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请公司:(1)根据项目披露项目名称、交易对手、交易价格、中标时间、开工时间、预期投资总额、投资金额、剩余投资金额、竣工进度、今年累计确认收入、收款金额等,并说明收入确认是否符合竣工进度;(2)结合市场需求和手头订单变化,说明公司收入急剧下降的原因,核实是否存在竣工结算导致收入减少的项目,如披露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减少金额、减少原因和合理性;(3)解释公司和管理层的实际资本投资、成本收集、毛利率波动、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差异,以及收入确认时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或成本收集不准确的情况;(4)补充披露公司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并解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
【回复】
1.公司的分析和说明
(1)根据项目披露项目名称、交易对手、交易价格、中标时间、开工时间、预期投资总额、投资金额、剩余投资金额、竣工进度、今年累计确认收入、收款金额等,并说明收入确认是否与竣工进度相匹配
中标时间、开工时间、预期总投资额、已投资金额、竣工进度、收入确认及2022年主要项目实际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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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嘉善县北祥符荡(湖泊)生态修复项目、嘉善县南祥符荡湖泊生态修复项目、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天长市铜龙河整治项目由中交江河湖海(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客户内部招标,未提供中标通知。湖州市吴兴区西山阳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四川省德阳市景北新区文德湖工程水生态、合肥市包河区“三标一美”水利建设工程施工2标专业分包工程、跳踏河(九支流)“清水绿岸”治理升级工程EPC总承包河水生态修复未投标。明光市黑臭水处理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取得合同。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北湖公园水生态修复项目,由于湖底泥营养丰富,大茨藻、穗花狐尾藻、菱角占据了湖面空间,破坏了水环境生态系统的平衡。公司主要实施湖底污泥处理、湖底地貌纹理重塑、湖水流态改善、藻类植物根治、水生动物重建等内容,打造“草清水”自净系统。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完成所有水域的湖底疏浚和地貌重塑、底泥改良和曝气设备安装,同时完成了70%以上水域的水生植物种植和水生动物投放,并获得了客户签署的75%产值表。
明光九道湾湿地公园生态恢复项目:九道湾公园是承载上游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出水直接进入池河。九道湾公园需要建立水生态净化系统,水体达到标准后引入河流。公司主要建设生态蓄电池、多功能接触氧化区、强氧生态保护区和排口预处理系统。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完成上述主要系统区域的建设和生态建设。未完成部分主要是增加少量水体过滤材料和水体循环泵的安装,根据生态系统的运行情况,在生态调节池和多功能接触氧化区。本期末,该项目获得了客户签署的98%产值表。
由于内外污染的持续影响,成都锦江区东湖公园项目缺乏水生态系统,无自净能力,水浑浊,偶有异味。公司主要实施湖底污泥处理、湖底地貌纹理重塑、湖水流态改善、藻类植物根治、水生动物重建等内容,打造“草清水”自净系统。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完成了水质调节阶段少量水生植物种植、沉水植物种植、水生动物投放、水动力系统工程等主要工序。本期末,该项目获得了客户签署的95%产值表。
在本期主要工程中,已完成工程的竣工时间、竣工决算及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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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适用于合同未约定的竣工决算条款,客户按合同金额向公司支付款项。
嘉善县北祥符荡(湖泊)生态修复工程,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城市河流综合改造工程、云南省安宁市杨家坝水综合改造工程、湖州市吴兴区西山阳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专业分包合同、嘉善县南祥湖泊生态修复工程、四川省德阳市景北新区文德湖工程、合肥市包河区“三标一美”水利建设工程建设2标专业分包工程,应收账款收款金额小于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逾期。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施工合同包括环境工程施工的履约义务,并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根据投资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根据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期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已获得甲方或监理盖章确认的产值进度表,完工进度无明显差异。因此,公司对完成进度的估计是合理的,收入确认与完成进度相匹配。
(2)结合市场需求和手头订单的变化,说明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核实是否存在竣工结算等收入减少项目,如披露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减少金额、减少原因和合理性
1、2022年订单变更及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不含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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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53、632.70万元,未确认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在手订单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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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投标的项目在“中标时间”一列中标注“不适用”。
南昌中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南新茅莲湖水环境治理项目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客户,成立时间短,股东为个人,注册资本小,未实收。根据合同,客户只能在项目完成后支付第一笔项目进度款。该项目与公司其他项目在客户性质和合同条款上存在很大差异。考虑到上述情况,公司根据谨慎原则综合判断与项目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因此不存在 2022 年确认收入,但在合同履约成本科目中计算已发生的成本。
受市场环境影响,基础设施市场项目承包速度明显放缓,业主投资计划、项目招标流程、施工期延误,公司 2022 新承接订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新承接订单受到影响 2022 公司年业绩收入低于预期,营业收入下降。同时,水污染控制行业属于环保公用事业,具有经济刚性需求弱的特点。由于经济发展内外不确定性的挤出效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有所下降。根据财政部的最新数据, 2022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节能环保支出 5396 与去年相比,亿元下降 与2019年相比,3.2%是3.2% 年的峰值 7444 亿元甚至跌了不少。从市场端来看, 2022 2000年,政府环保项目承包数量显著减少,业内多家企业发布业绩预亏公告,整个行业受经济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大。
同行业可与上市公司相媲美 2022 年度业绩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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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宏观环境影响,行业新增业务数量下降,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收入下降不同程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
2、2022年竣工结算导致收入减少的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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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根据结算结果或判决结果,当期收入减少544.10万元,占当期收入的2.65%,影响不大。
减少主要项目的原因和合理性:
(1)蝶湖、潮河下游、中央水系、荷湖生态修复工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工程
2019年,公司承接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工程蝶湖生态修复工程、潮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中央水系、荷湖生态修复工程,合同金额3262.45万元(含税),其中工程部分2613.05万元(含税),公司累计确认收入2.087.44万元(不含税)。
由于客户长期不收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1月,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1民终15347号二审民事判决,确定结算金额为1939.65万元(含税)。根据二审判决确认的结算金额,公司冲减收入327.94万元。
(2)秦淮区东南护城河及月牙湖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水生态修复分包工程
2016年,公司承担秦淮区东南护城河、月牙湖河综合改造项目一标段水生态修复分包项目,合同金额为180.8万元,公司确认不含税收入1693.69万元。
2022年,公司收到锦润建设集团出具的结算单,最终结算审批价为1767.59万元(含税),公司根据结算金额考虑税差,冲减收入87.61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有竣工结算减收项目,减收合理。
(3)结合过去两年的实际资本投资、成本收集、毛利率波动、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差异,公司和管理层是否谨慎、公平,收入确认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或成本收集不准确;
1、主要项目数据:
2022年公司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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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成本”是合并抵消后的累计成本金额,“毛利率”按合并抵消后的累计成本金额和收入金额计算。“预算成本”是公司根据合并抵消前口径编制的预算金额,计算项目完成进度,确认合并抵消前实际成本占预算成本比例的收入。
在2022年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中,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及城市河流综合整治工程、湖州市吴兴区西山阳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专业分包合同、嘉善县南祥福荡湖泊生态修复工程及跳踏河(九支流)“清水绿岸”治理升级工程EPC总承包河流水生态修复2021年有成本支出及收入确认。
城市污水处理厂、丁山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和城市河流综合改造项目累计成本超过49.50万元,主要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部分材料供应不及时,工期延长导致劳动力成本超支。湖州市吴兴区西山阳水生态修复工程-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项目累计成本超支44.90万元,主要是部分地区水体深,水生植物种植效率低,导致劳动力成本超支。嘉善县南祥福荡湖泊生态修复项目累计成本超支64.47万元,主要是由于实际工程中土地平整、湖泊边坡修复工作量大,机械租赁成本增加,导致间接施工成本超支。
以上三个项目于2022年竣工,实际成本略高于预算成本,导致2022年毛利率略低于2021年;但由于超支金额较小,2021年毛利率与累计毛利率没有较大偏差。
2022年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受宏观环境影响。2022年和2021年公司与同行业相比,毛利率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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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行业公司中,德林海和金达莱的毛利率与去年基本持平,东方园林和节能铁人的毛利率大幅下降,公司的毛利率接近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主要项目成本收集准确,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无重大差异。公司根据项目累计成本占总预算成本的比例计算的完成进度与客户或监理确认的产值表中的项目进度无重大差异,同一项目两期毛利率基本稳定。
2、公司成本收集方式
公司在财务账套科目设置中设立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并设置材料成本、分包成本、劳动力成本和成本明细科目,按项目收集、分配和核算发生的成本。
2022年和2021年,水环境生态建设项目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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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主要分包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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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成本比上一阶段下降,分包成本比上一阶段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人员减少,劳动力外包增加。间接施工成本比上一阶段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项目需求和机械租赁费用的增加。
各种成本收集方式如下:
①材料成本:材料成本主要包括公司项目现场使用的生物材料、净化材料、施工材料等。除自制生物材料外,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材料直接运至项目现场,由现场相关人员签字制作仓单,投入使用时制作仓单。公司每周根据采购部审核的材料进出记录和原始文件计算各项目的材料成本。
②劳动力成本的收集和分配:劳动力成本主要包括项目人员的基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劳动力成本按项目收集,每月在各项目之间分配。具体来说,员工工资按参与项目人员当月工作时间占总工作时间的比例分配给各项目。
③业务分包的收集和分配:公司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业务分包,包括项目分包和劳务分包。业务分包成本属于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公司定期根据项目业务分包进度报告将相关分包成本收集到具体的项目中。
④施工成本的收集和分配:施工成本主要是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运输成本、差旅费、租金、水电费等。对于运输成本,公司根据物流公司的运输明细和原始文件计入各项目成本;对于其他施工成本,公司在相关成本发生时计入各项目成本。
3、确认收入的时间点和金额
财务中心每期末编制收入成本计算表:(1)根据各项目累计实际合同成本占合同预期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各项目完成进度,比较完成进度是否与客户或监理单位确认的进度有较大偏差;(2)根据各项目预期总收入×完成百分比-期初确认的累计收入计算当期确认的收入金额;(3)工程部门编制或变更项目预算时,财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和批准。项目成本异常时,工程部门应当对预算进行审查和调整。
综上所述,管理层对完成进度的估计谨慎公平,收入确认时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收入确认和成本收集准确。
(4)补充披露公司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并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
对于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建立了与项目相关的项目会计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成本预算管理”、“项目成本核算管理”、规范了“项目成本收集”、“项目成本控制与分析”等项目成本预算的制定与调整、实际成本收集与会计、收入确认等相关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实施。
1、确认预期总成本的依据
对于水生态建设项目,发行人应根据运营中心下设的预算部(以下简称“预算部”)编制的“项目成本预算表”确定预期总成本。
项目合同签订后,预算部应根据项目现场调查、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模拟技术交底表、工程量清单和甲方对材料的特殊要求,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编制“项目成本预算表”。预算编制过程由预算部、工程管理中心、研发设计院、采购部、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领导,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
一旦确定了项目成本预算,一般不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量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项目成本预算的,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调整。此外,预算部、财务中心和项目管理中心定期审查在建项目的预算,分析项目预算成本是否准确,是否需要调整。
2、确认实际成本的依据
当实际成本发生时,财务中心根据收到的原始文件计入每个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并收集每个项目的实际发生成本。收集方法见问题1(3)2、。
综上所述,发行人实际总成本的确认依据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中心提交的工资表、项目(工时)分摊表、采购部提交的材料采购合同、交付/仓储单、采购发票、工程运营中心提交的业务分包合同、工程施工进度(工程量)报告、结算单、发票、项目人员提交的其他费用合同、发票等原始文件。
3、确认完成进度的依据
财务按季度编制收入成本计算表,每个项目的完成进度按每个项目累计实际合同履约成本占合同预期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各项目累计实际合同履约成本取自财务系统中“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收集的各项目累计实际成本;预计总成本取自预算部编制的“项目成本预算表”。
项目管理中心每期末制作在建项目工作量进度报告,并附产值清单,提交甲方/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取得甲方/监理单位确认的工作量进度报告后,工程管理中心应提交财务中心审核。财务中心根据成本法计算的完成百分比进行比较分析,以验证完成进度的准确性。对于差异超过5%的项目,财务中心会同工程管理中心共同分析差异的原因,考虑是否需要调整预期总成本。
目前,公司上述项目会计按照项目会计管理制度实施,公司预算准确,实际成本与预期总成本无重大差异,完成进度与产值表信息无重大差异,成本收集会计和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有效实施。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与水环境生态建设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估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是否实施,测试关键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抽查项目施工合同,审查关键合同条款,检查合同总收入,评估太和水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抽查项目成本预算数据,评估管理层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选择样本测试今年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
(5)选择项目,现场检查项目形象进度,与项目管理部门讨论确认项目完成进度,与账面合同确认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项目现场检查的金额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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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获取管理层编制的收入细节,提取样本审查合同总收入、发生成本和预期总成本,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和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7)选择重要项目,分析收入、成本和毛利率的波动;
(8)检查主要项目的分包合同和期末结算文件;对主要供应商进行信函和采访,确认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供应商函证、访谈及替代测试的执行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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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检查部分项目水草运输记录,确认成本真实性;
(10)函证当期主要项目的合同金额、进度和收款情况,确认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和真实性;
客户函证及替代测试的执行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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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访管理层和业务部门,了解公司当前行业的宏观情况,获取并检查在手订单信息;
(12)了解和检查公司竣工结算减少项目情况,分析原因和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实,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主要项目的收入确认与竣工进度相匹配;
(2)公司竣工结算造成的收入减免原因合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公司完成进度估计合理,收入确认点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收入确认或成本收集不准确;
(4)有效设计和实施与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问题2
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9.20 亿元, 较上年增长 12.61%,公司应收账款在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下继续增长。同时,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71 计提比例为亿元 29.49%,其中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由 2021 年的 0.33 亿元增长至 1.25 计提比例为亿元 87.11%。请公司:(1)结合公司水环境生态建设、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发展和业务模式特点, 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化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和合理性;(2)列出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对象的名称、与公司的关系、交易金额、报告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逾期情况、期后收款情况,结合欠款对象的信用状况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说明公司坏账准备是否充分;(3)列出应收账款客户名称、与公司关系、股东结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财务数据、多年交易金额、期末收款、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年龄分布、减值提款依据、公司收款措施,结合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说明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大坏账准备计向相关方转移利益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的分析和说明
(1)结合公司水环境生态建设、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发展和业务模式特点,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化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公司以EPC的形式开展水环境生态建设业务。EPC模式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按照合同实现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水环境生态建设业务结束后,公司可向客户提供后续维护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维护费用,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确认平均收入,并结转项目成本。
2022年,公司收入主要来自水环境生态建设业务,具体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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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水环境生态建设,公司主要采用生物生态方法对富营养水进行水环境生态修复和建设。由于各项目的地理位置、水状况、水污染程度和客户的实际需求,不同项目的施工周期、付款结算和付款周期由公司和客户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公司水环境生态建设项目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支付条款一般由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包括完成结算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构成。
其中,项目进度款主要在达到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节点后支付约定比例。不同项目约定的工作量节点和支付比例存在差异,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以完成总工作量的一定比例为工作量节点,支付约定比例的款项;(2)以固定工作内容(如水生植物种植面积等)为工作量节点,支付约定比例的款项;(3)以标的水质达到阶段性标准为工作量节点,支付约定比例的款项。具体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款的约定通常包括上述一种或多种类型。
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合同资产。会计期结束时,项目已达到支付节点的项目资金由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条件的保修金由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
2022年底,公司合同资产、长期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金额较期初发生如下变化: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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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年年底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主要是:今年施工验收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阶段(包括当期施工和前一年施工),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同时,客户需要验收项目余额,或等待业主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项目总成本,受客观因素影响,客户验收或审计决算的周期明显延长,导致本期收款金额较少,因此公司年底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2)列出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对象的名称、与公司的关系、交易金额、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逾期情况、期后收款情况,并结合欠款对象的信用状况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说明公司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2022年底,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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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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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情况
2019年,公司承接陕西省汉中市汉源湖生态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汉源湖”),承接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源湖”)、兴元湖生态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兴元湖”)陕西省汉中市、陕西省汉中市兴汉新区水系生态修复工程(三期西区水系生态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兴汉三期”)、陕西省汉中市兴汉新区水系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四期东区水系水生态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兴汉四期”),合同总额为1.8亿元。
(2)信用状况
根据公共信息查询结果,截至2022年底,汉中文化旅游实施金额为30亿元。公司了解相关信息后,及时与汉中文化旅游沟通,了解其现金流紧张的主要原因是受环境影响,兴汉新区旅游及相关收入低于预期,最终业主(即当地政府)拖延汉中文化旅游收款。
(3)收款情况
公司继续与汉中文化旅游协商剩余款项的支付。2022年,公司收到汉中文化旅游支付的工程款45万元。
2022年,汉中文旅游向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对抵押标的土地进行抵押登记。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资质的评估公司来评估土地价值。具体情况见本问题③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依据。
对于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公司正在继续与汉中文化旅游协商。
(4)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依据
2022年11月,公司获得了以土地为抵押物的3000元、985.15万元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抵押已登记,债务履行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4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附近其他交易案例的价格,评估土地市场价值3691.00万元;结合资产所在地的经济环境, 考虑处置时间的成本因素, 清理处置成本因素, 根据综合实现折扣率50%,市场预期因素和市场需求因素确定土地使用权清算价值为1845.50万元。
期末,除抵押土地使用权清算价值1845.50万元外,公司对汉中文化旅游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汉中文化旅游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了仔细评估,并对坏账损失进行了充分和谨慎的计提。
2、成都经济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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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8年承接驿马河城市公园一期(飞龙湖至龙工北路)-示范段水生态建设项目,其中项目部分357.48万元,维修部分39.72万元,收入已全额确认;公司于2020年承接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湖水生态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为16720.92万元,2021年完工,收入已全额确认;2021年,公司承担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马河水生态修复一、二期工程,合同金额408.20万元,当年收入已全额确认。
(2)信用状况
成都经济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由成都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财政厅共同出资成立。成都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3)收款情况
公司继续与成都经济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沟通,跟踪项目总体决算。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总体决算。决算完成后,客户将根据收到的业主支付相应的付款。客户于2022年未收到付款。
公司认定客户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低,坏账损失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损失计提充分谨慎。
3、河南九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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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情况
黄川县黑臭水整治工程总合同金额为7500.00万元,河南九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自然人李秀莲控制的公司。河南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河南昌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领导,中标了“黄川县黑臭水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监理工程(一标段)”。经业主黄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同意,将黄川黑臭水处理措施与项目各河段黑臭水质提升技术服务合作及相应工程施工(不含疏浚、护坡、截污管道、景观工程、湿地土方工程施工内容)分包给公司。
该项目的最终资金来源是黄川县政府,资金来源明确。
(2)信用状况
经查询,河南九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失信、被执行,经营状况良好。
(3)收款情况
公司继续与河南九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沟通,跟进项目决算。目前,业主正在对整个项目进行两轮决算。客户将在业主完成决算并确定最终价格后向太和水支付相应的项目资金。客户于2022年未收到款项。
公司认定客户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低,坏账损失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损失计提充分谨慎。
4、成都天府新区分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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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情况
2020年,公司承担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第七局”)天府新区白沙水库项目(以下简称“白沙水库”),合同金额783.81万元。公司已取得水电七局85%的工程进度确认表,按81.45%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累计确认应收账款6421.28万元,累计收款1.05万元。
据了解,项目业主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申报土地性质变更,预计2023年完成变更并恢复工作。项目恢复后,第七水电局将与业主正常结算项目资金,并向相应公司支付项目资金。
(2)信用状况
水电七局是大型央企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3)收款情况
公司专门派员工跟进天府新区白沙水库项目的复工。目前,公司正在为2023年项目复工做准备。项目复工后,公司将与客户正常结算项目款项。客户2022年未收款。
公司认定客户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低,坏账损失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损失计提充分谨慎。
5、千湖百江(武汉)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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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情况
2020年,公司承接了千湖百江(武汉)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湖百江”)的汤逊湖项目,项目已完成,公司已全额确认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累计收款2036.00万元。
2020年8月6日,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勘察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金额为57万元,447.18万元。千湖百江承包了汤逊湖一期水环境治理部分。项目最终资金来源为武汉市政府,资金来源明确。
(2)信用状况
经查询,客户千湖百江(武汉)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无法律诉讼或执行,经营状况良好。
(3)收款情况
公司继续与千湖百江(武汉)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沟通,跟踪项目验收情况。截至2022年底,总承包商已对客户工作进行验收,业主尚未完成整体工程验收。后续付款将根据合同和项目验收情况支付。客户于2022年收到600万元。
公司认定客户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低,坏账损失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损失计提充分谨慎。
(3)列出应收账款客户名称、公司关联关系、股东结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财务数据、交易金额、期末收款、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年龄分布、减值提款依据、公司收款措施,并结合对方信用状况、业绩能力等相关交易的业务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大量坏账准备计向相关方转移利益的情况。
1、单项计提客户情况
2022年底,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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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客户的主要财务数据目前无法从公共信息中获取。
(1)单项计提应收账款
2022年底,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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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4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客户收款、余额及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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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单项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客户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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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项计提依据
(1)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至2022年汉中文化旅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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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汉中文化旅游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依据见本题一(二)题,2020年至2021年减值计提见问题三(二)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公司了解到2021年以来汉中文化旅游资金周转困难,2021年根据谨慎考虑单项坏账准备。2022年,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获得汉中抵押担保,对抵押物清算价值以外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
公司一直在积极与客户沟通收款事宜,继续以房地产、土地等实物偿还债务或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方式与汉中文化旅游沟通。2022年签订债务协议和担保协议,办理抵押登记。
公司对汉中文化旅游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了仔细评估。目前,汉中文化旅游的整体信用状况和绩效能力较差。公司的个人坏账准备具有商业合理性,坏账损失充分、谨慎,不利用大型坏账准备向相关方转移利益。
(2)福州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承担福州梦湖、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以下简称“福州梦湖”),2018年竣工验收,公司承担福州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文化旅游”)。本项目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5,114.27万元,公司已全额确认收入,累计收回人民币11,686.32万元。考虑到客户剩余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公司按100%单项计提应收账款余额。
公司定期与客户积极沟通收款事宜,并向客户索取还款计划,收取应收款项。
根据福州文化旅游的上述情况,福州文化旅游的信用状况没有出现重大异常,但资金回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的个人坏账准备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仔细评估了福州文化旅游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坏账损失充分、谨慎,不利用大型坏账准备向相关方转移利益。
(3)长沙雨花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5年承接圭塘河流域水质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程(景观段),总合同金额为1066.25万元,累计竣工进度为85%,累计确认收入为887.34万元,共收回工程款481.61万元,尚余423.35万元未收回。
公司已完成与产值相对应的标的水处理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公司已完成部分相关产值,业主已确认。业主已结算部分产值,结算金额904.96万元,支付481.61万元。但由于上游防洪坝泄洪,已完成的河流水生态工作被破坏,项目暂停。
由于合同未约定停工状态的工程支付条款,双方长期未能就剩余款项的后续支付达成协商结果,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余额。
公司定期与客户积极沟通收款事宜,并向客户索取还款计划,收取应收款项。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虽然长沙雨花城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的信用状况没有出现重大异常,但履约收款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认为收回剩余资金的可能性较低。应收账款中剩余资金按100%单项计提,坏账损失计提充分谨慎。公司对长沙雨花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个人坏账准备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利用大型坏账准备向相关方转移利益。
(4)湖南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承担湖南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涌白云新城萧岗段综合改造项目——7#堰至橡胶坝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合同金额281.80万元,已竣工验收。公司确认营业收入273.60万元,应收账款281.18万元,收到50.68万元,余额231.12万元。
由于客户破产清算,支付困难,公司于2018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湖南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剩余资金回收的可能性较低,应收账款剩余资金按100%单独提取,坏账损失充分谨慎。公司对湖南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个人坏账准备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利用大型坏账准备向相关方转移利益的情况。
(5)成都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承担成都嘉裕国际社区人工景观湖水生态建设项目,合同金额192.00万元。项目于2015年竣工验收。公司已全额确认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累计收到96.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96.00万元。
2017年,公司无法联系对方联系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成都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回剩余资金的可能性较低,应收账款剩余资金按100%单独计提,坏账损失充分谨慎。公司对成都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个人坏账准备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利用大型坏账准备向相关方转移利益的情况。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估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是否实施,并测试关键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分析太和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组合的依据、判断坏账准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等;
(3)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审查管理层评估和判断预期未来可收回现金流的基础,并评估其合理性;
(4)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提取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和账龄分析,评估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审查分析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采访重点项目,了解超过信用期的主要客户信息,检查历史收款、期后收款记录等相关文件,审查管理判断的合理性;
(5)选择样本对客户进行函证,评估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客户函证及替代测试的执行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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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核实主要客户的背景信息,检查是否存在重大诉讼等不利事项;
(7)采访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客户,确认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2、核查意见
经核实,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变化方向不一致的原因是合理的;
(2)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信用减值损失充分计提;
(3)公司单项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是由于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和余额结算纠纷,不存在利用大型坏账准备向相关方转移利益的情况。
问题3
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2.43 亿元,同比下降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1.10% 0.44 亿元,同比增长 173.34%,按单项计提 0.42 亿元。请公司:(1)列出近两年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业务模式、交易对手及关联方、合同金额、开工时间、竣工进度、预期验收时间、结算进度等,是否存在未按时完成、未及时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2)项目名称、形成原因、交易对手及关联方、合同金额、完成进度、计提依据、前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公司的分析和说明
(1)列出近两年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商业模式、交易对手及关联方、合同金额、开工时间、竣工进度、预期验收时间、结算进度等,是否未按期完成、未及时或提前确认收入。
1、十大合同资产
(1)2022年前十大合同资产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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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前十大合同资产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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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暂停,验收时间无法合理估计。未完成的项目不适用于决算。
注*:完成进度是指以项目实际成本占预算成本比例计算的合同履约进度;
注*: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指客户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工程施工进度综合确定的付款比例。
注*:决算不适用于尚未完成的项目。
注*:在预期验收点,已验收项目按实际验收时间填写,未验收项目按预期验收时间填写。
未按期完成的项目如下:受甲方支付能力影响,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暂停,未按期完成,验收时间不能合理估计。
公司按完成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向客户申请结算和收款。合同资产前十大项目未及时确认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
(2)补充披露项目名称、形成原因、交易对手及关联方、合同金额、完成进度、计提依据、前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坏账单项计提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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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期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自2021年底以来,公司对陕西省汉中市兴源湖水生态修复工程、陕西省汉中市兴汉新区水系水生态修复工程(三期西区水系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了客户、陕西省汉中市兴汉新区水系水生态修复项目(四期东区水生态修复项目)合同资产余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下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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