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12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根据2023年5月12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总股本在股权分配登记日实施前发生变化,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00、556、257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64元、089元、001.12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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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宁波云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自行发放曹亮、赵云飞、林万明的现金红利。
3.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股票之日起至转让交付股票之日前一天的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16元;个人持股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的现金红利为0.16元;股票转让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让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给主管税务机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股份的,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规定计算,持股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即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144元。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144元。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4)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其现金红利由公司以股份名义通过中国结算的上海分公司以人民币的名义分配。根据《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144元。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16元(含税)。
五、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股权分配的实施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调整“特纸转债”
公告转股价格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4.7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4.54元/股
● 2023年6月15日,“特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1〕经3416号批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6.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1万元。发行总额6.7万元。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021年12月30日,公司67万元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特纸可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2”。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将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推迟期间不支付额外利息),初始转换价格为18.50元/股。
自2022年6月23日起,“特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8.20元/股,因公司实行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详见2022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股权分配调整“特种纸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046)。
公司分别符合《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自2022年10月19日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下调“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由 18.20 元/股调整为14.70元/股。详见2022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正“特种纸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065)。
1.股价调整依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00、556、257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64元、089元、001.12元(含税)。股权分配的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51)披露。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后,如果公司发行红股、转换股本和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而增加的股本)、公司将根据相关公式调整转股价格,如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
综上所述,将调整“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后,如果公司发行红股、转换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红股或转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换股价,P0为调整前转换股价,n为发行股份或转换股本率,a为发行新股价或配股价格,k为发行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利。
(二)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4.70元/股,D为每股现金股利0.16元/股。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1=P0-D=14.70-0.16=14.54元/股。
股权分配除息日为2023年6月15日,因此“特纸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除息日)起生效,转股价格由14.70元/股调整为14.54元/股。
自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特纸转债”停止转股,自2023年6月15日(除息日)开市以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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