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 公告编号:2023-039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825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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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是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4月28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差异化分红转让方案:
(1)差异化分红转让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公司计划扣除4、125、750股回购股份,即240、642、350股,即240、642、350股。529,938.75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置(新)股价×流通股变动比例]÷(1+股份流通变动比例)。
流通股变动比=(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送转比例)÷总股本。
根据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计划,公司只分配现金股息,不增加股本,不发送红股。因此,股权分配不会改变公司的流通股,流通股的比例为0。
根据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240、642、350股分配。由于股息为差异化股息,上述公式中的现金股息是指根据总股本稀释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分配登记日总股本=(240、642、350×0.825)÷244,768,100≈0.8111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的利润分配计划,公司只分配现金股息,没有股票交付和增值分配。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改变,流通股的比例为0。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0.811)÷(1+0)=前收盘价-0.81111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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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825元;个人持股1年内(含1年),公司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825元。个人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应当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让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给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
2、对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股息、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按10%的税率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现金红利0.7425元;有关股东认为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股东可以按照通知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对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其股息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人民币的名义分配,扣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税[2014]81号通知》)执行。
4、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持有公司a股的法人投资者(不含”QFII),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发现金红利为0.825元。
五、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此权益分配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56683882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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