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07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增加一致行动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拟内部转让股份的提示公告》。由于个人资产规划的需要,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强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向其一致行动人胡立琴女士(兄妹关系)持有100%的股份,由上海思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思协投资思源8号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思源8号基金”)转让不超过1.258。07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
● 股份转让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其总持股比例和数量不会改变,不涉及减少对外市场的持股,不涉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已实施。
一、计划概述
由于个人资产规划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强先生计划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转让不超过1、258、076股公司股份给胡立琴女士持有100%的思源8号基金。胡立强先生和胡立琴女士是兄弟姐妹。胡黎强先生和胡黎琴女士已与思源8号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确认思源8号基金是胡黎强先生和胡黎琴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本计划实施前,胡立强先生通过海南晶哲瑞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3%。胡黎琴女士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思源8号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强先生、胡立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思源8号基金持有的股份总数保持不变。
二、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6月7日,公司收到胡黎强先生的通知,通过大宗交易向其一致行动人胡黎琴女士持有100%股份的思源8号基金内部转让1.258、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股份变更是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其总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改变,不涉及减少市场持股,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已经实施。
(一)股份转让情况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实施内部股份转让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比例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份转让计划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股份转让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员的内部转让。其总持股比例和数量不会改变,不涉及减少对外市场的持股,不涉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8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