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3-019
日出东方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盈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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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徐新建先生主持。会议投票是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结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丁伟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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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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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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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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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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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案名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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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案名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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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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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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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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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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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议案1、2、3、4、5、6、7、9为普通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该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宋伟鹏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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