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
(2)股东大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3层301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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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总股本为1、118、858、874股,均为普通股a股。所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a股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有3名董事、1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梁建章、董事沈南鹏、董事孙健、独立董事张焕杰、独立董事杨晓丽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周红因无法联系、履行职责而未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燕因病未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伏军因其他重要事项未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张艳钊因培训未出席股东大会;监事吕晓平因其他重要事项未出席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段中鹏出席股东大会;公司三名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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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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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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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其中《关于修订的特别决议》〈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文、刘培峰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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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首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第一家酒店 编号:临2023-041
北京首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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