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9
赛隆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以前已经通过决议的情况没有改变。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召开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6月5日(星期一)15:00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6月5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2)会议地点: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
(3)召开方式:结合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蔡南桂董事长。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众要求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2.会议出席情况
(1) 9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12、991、3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196%。其中,2名股东代表99股、648股、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186股%。7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3、34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810%。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共同持有的公司除外 除5%以上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人,代表2.161、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84%。其中,0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万%。6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161、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8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出席会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根据会议议程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通过了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112、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61、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112、990、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60、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45股份%;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55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112、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61、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112、990、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60、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45股份%;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55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112、990、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60、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945股份%;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55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112、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161、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纪永健律师、罗玉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是:经验证,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赛隆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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