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2022年7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4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2023年4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589号文件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民生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合称“联合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新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均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特别要求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母净利润稀释后,本次发行价格72.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46.43倍,高于2023年5月31日(T-4日发布的“C34” 上个月,通用设备制造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22倍,超出范围为48.72%;低于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的56.06倍,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1、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的线下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联合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线下发行;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后,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推广公告”)消除规则,消除初步询价结果后不符合投资者报价的要求,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89.35元/股(不含89.35元/股)的配售对象均予以剔除;拟认购价格为89.35元/股,认购数量等于400万股,认购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14:38: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955个配售对象从后到前剔除58个配售对象。在上述过程中,共有63个配售对象被淘汰,拟认购总额为247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17%,为2.470万股和790万股。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63个配售对象,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247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17%,占2.470万股和790万股的1.0017%。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72.50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在2023年6月6日(T日)以此价格在线和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6月6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4、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投资的初始股份数量为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67.35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之间的差额为67.3500万股。
5、72.50元/股发行价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78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32.4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46.43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43.31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72.5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2022年5月31日,本次发行价格72.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母净利润稀释后,市盈率为46.4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T-4日发布的“C34” 上个月,通用设备制造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22倍,超出范围为48.72%;低于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的56.06倍,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截至2023年5月31日(T-4日)与上市公司相比,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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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Find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中成发展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为负,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如下:
1)发行人整体经营业绩呈增长趋势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从2017年的14740.08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134024.25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5.50%。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383.78万元,同比增长32%。因此,发行人的整体经营业绩呈增长趋势。
2)下游市场对高强度紧固件的需求持续增长
作为高强度紧固件的重要下游应用产业,风电产业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与高强度紧固件制造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首先,全球风电行业的稳定发展,近年来中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健康增长,有效保证了风电行业对高强度紧固件的市场需求,为风电高强度紧固件制造商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其次,除了新增装机容量的市场需求外,风电运维市场的需求也相当可观。由于风电机组成本昂贵,服务环境严格,运维需求也较高。服役期间,风电主机需要定期维修,退役主机通常采用技术改造和更换零件来延长使用寿命。根据早期安装情况,预计2025年至2030年中国将迎来风电机组首次退役高峰。因此,近年来,风电运维市场对高强度紧固件产品的需求逐渐增加;
第三,海上风电的发展和大兆瓦风电机组的推广,进一步要求风电紧固件制造业的工艺水平和产品技术指标,促进紧固件制造商加强高强度、强抗疲劳、强防腐、防松动、大型特殊规格产品的研发,提高工艺水平,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
最后,全球风电装机制造商集中度的提高推动了风电紧固件制造业的集中化。风电行业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均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发行人与中国科技、时代新材料、远景能源、三一重能、东方电气、艾尔姆(LM)、西门子歌美沙(SiemensGamesa)、恩德安迅能(Nordex-Acciona)、爱纳康(Enercon)、TPI、AERIS、世界领先的风电机制造商或叶片制造商,如中国海装,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其他国际知名厂商的合作已进入样品认证阶段,已通过金风科技供应商准入并开始逐步供货。
此外,发行人在航空航天、石油设备、燃气轮机等紧固件行业也有布局,非风电行业紧固件市场的发展也将推动企业绩效的发展。
3)技术优势
公司多年来一直深入从事高强度紧固件领域。凭借长期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积累了多项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核心技术涵盖热处理、金属塑性成型、机械加工工艺、表面防腐处理等方面,自主开发了多项先进技术,如热挤压成型智能技术、智能深孔钻孔技术、数控自动车削技术、深孔喷涂防腐技术等。
2018年,公司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企业等多项荣誉和称号,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公司被认定为湖南省工业领域第一批专业、新的“小巨人”企业和知识产权应用基准企业;公司“风电设备高强度紧固件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常德科技创新奖一等奖。
作为国家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公司参与了8项国家标准的起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6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软件作权21项。公司整体技术实力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4)产品创新能力强
公司主要产品风电高强度紧固件是连接风电叶片和主机、塔、风机和地面的关键基础部件。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机械性能、防腐性能、机械加工工艺、智能制造等方面进行了多项产品创新。产品具有“高强度、抗疲劳、耐腐蚀”的特点,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2017年12月,公司风电叶片预埋螺套产品被评为“湖南名牌”;2020年12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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