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9 简称证券: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9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16日召开日期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E2楼2层报告厅,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高埠街临江路518号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16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1号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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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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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地点、地点
注册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日):3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高步街道临江路518号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有下列文件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证券账户卡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登记。
3、所有上述登记材料均应提供一份副本。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期半天,股东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2、联系人:张毅、赵若昕
联系电话:0575-88421800 传真:0575-88420899
邮政编码:312000 邮箱:smecs@smec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高步街临江路518号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88469 简称证券: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8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 召开监事会会议
绍兴中心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全体监事同意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先生主持,监事5人,实际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到新募集项目实施主体,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重点,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规划,可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确保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非法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或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投票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公告》(公告号:2023-007)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469 简称证券: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7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
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二期晶圆制造项目
● 新项目名称: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点项目
● 总投资金额:人民币4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22.1亿元
● 合作伙伴:绍兴滨海新区新瑞风险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22.1亿元
● 新项目预计将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新项目预计将于2023年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同意绍兴中心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3〕548)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5.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2、748.00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7、276.55万元。2023年5月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3264号),验证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达后,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告》。
根据绍兴中心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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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变更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议审议。此事不构成相关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已投资“二期晶圆制造项目”自筹资金16.60亿元,前期投资16.60亿元自筹资金用16.60亿元募集资金代替。
由于公司以银行项目贷款的形式完成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晶圆制造项目”的资金缺口,会议同意减少拟募集资金投资的22.10亿元,并通过向公司子公司中芯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先锋”)增资,将减少的金额用于新增募集投资项目“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中试线项目”。公司将充分有效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生产线,购买相关生产设备,满足中芯先锋作为“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所需的建设和生产能力,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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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募集项目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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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新增募集项目和调整募集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原因
(一)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特色工艺晶圆OEM企业,主要从事模拟芯片领域的一站式晶圆OEM和包装测试业务,如功率半导体和MEMS传感器。在公司专注于功率应用的方向上,公司不仅拥有完整的类型和先进的技术功率设备布局,而且不断完善功率IC和功率模块的综合布局,以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模块所需的各种芯片的大规模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电力模块的各种生产环节,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计划增加“中芯绍兴第三阶段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点项目”,以满足IGBT需求、MOSFET和HVICET(BCD)生产需求。
(2)原募集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减少的原因
原投资项目“二期晶圆制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投资16.60亿元,结合其他投资者投资43.40亿元,已完成第一阶段建设,实现8英寸晶圆月产能7万件。
公司利用16.60亿元筹集的资金取代了前期投入的16.60亿元自筹资金,仍有50亿元暂时闲置。考虑到目前公司“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线项目”资金需求更加迫切,12英寸生产线可以更好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反映规模效益,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晶圆制造项目”资金缺口部分已通过银行项目贷款完成投资,因此,将原募集项目“二期晶圆制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减少,并将募集资金投资于“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点项目”。
三、新增募投项目说明
(一)“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中试线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点项目
实施主体:中芯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总投资:42亿元,其中注册资本30亿元(除中芯集成前期投资4000万元外,本项目拟增资29.60亿元,中芯集成增资22.10亿元,绍兴滨海新区新瑞风险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7.50亿元)
建设内容:月产1万片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线。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主要经济分析结果如下表:“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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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表明,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四、新增募集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功率半导体消费国,国内功率半导体市场日益成熟,市场规模稳步增长。但目前,电力半导体市场主要由大型海外工厂占据,国内企业起步较晚,高端产品自给率仍较低,国内替代空间较大。此外,全球电力半导体缺货和价格上涨的现象尚未得到改善。预计中国电力半导体企业将抓住机遇,加快国内替代,迅速提高市场份额。
(二)风险提示
1、技术风险及对策
半导体晶圆OEM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半导体晶圆OEM涉及数十种科学技术和工程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技术迭代快、资本投资大、研发周期长的特点。可能导致工艺技术定位偏差。同时,新工艺的研发过程复杂、耗时长、成本高,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技术障碍是保持竞争力的重要环节。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不明确,可能导致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新产品、新技术泄密将削弱竞争力,造成经济损失。
半导体晶圆OEM行业也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相关人才需要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经验积累。优秀的研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公司提高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针对上述风险,新增募集投资项目将以现有技术为基础,通过自主技术创新,抓住承担国家科技中长期重大专项成套技术开发项目的机遇,逐步巩固项目的技术研发基础。并通过国际合作,提高研发的有效性,确保技术的良好吸收和引进。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完善的保密制度,确保核心技术的保密性。此外,新项目将继续引进高端人才,依托公司多年积累的人才优势,确保新项目的人才稳定。
2、市场风险及对策
半导体市场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市场竞争激烈。产品能否获得可靠稳定增长的市场订单也是项目运营的关键因素之一,以及国际地缘政治对半导体产业的影响。这些因素将对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利用现有市场运营网络,与客户共同投资,深入合作,补充产品验证期间产量不足,积极开发新用户,绑定主要客户。利用和扩大现有市场,扩大产品应用领域,为设计公司提供市场需求。
3、管理、操作风险及对策
本项目的实施将扩大核心先锋的规模,增加人员数量。虽然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公司治理机制,制定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但由于新员工较多,管理团队仍需相互磨合。因此,公司治理机制的整合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运作。
鉴于上述风险,公司组织了一个早期的项目团队。通过一、二期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考验了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机制,培养了管理和运营团队。因此,新增募集项目的运营管理风险较低。
4、供应链风险及对策
半导体生产所需的设备、材料、EDA工具等大部分采购渠道都是国际采购。短期来看,中国的半导体设备受制于人。
鉴于上述风险,由于试线技术是模拟和数字模型混合技术,设备不受限制,但同时也将增加国内设备的评价范围和强度,以确保供应链的安全。
5、市场波动风险及对策
半导体产业受全球宏观经济波动、产业繁荣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鉴于上述风险,中芯先锋拥有独立的销售团队,并建立了广度和深度的客户基础。深化产业链协调,密切联系上下游战略合作伙伴和各方资源,以先发优势抓住行业主导地位,抵御市场波动风险。
6、持续资本投资的风险及对策
半导体晶圆OEM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需要继续进行巨额资本投资,继续追赶世界先进技术,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确保充足的产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针对上述风险,新的投资项目可以有效地挖掘国内市场的客户需求。同时,做好早期规划生产线设计,不断提高运行效率,缩短攀爬周期,尽快实现全面生产,降低攀爬成本。
五、公司履行的审查程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募集投资项目、调整募集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表示明确同意,发起人出具了明确的验证意见。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产能的区域布局规划,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增加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金额,并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增加了新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可以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标准化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新增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并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到新募集项目实施主体,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重点,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规划,可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确保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非法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或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新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到新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已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无异议。
七、网上公告附件
1、绍兴中心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绍兴中心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新增募集项目、调整募集项目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469 简称证券: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6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和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目标名称:中芯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22.1亿(拟用募集资金增加投资目标)
● 特殊风险提示:
1.本项目是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的判断,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后续变化较大,可能导致项目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达不到预期。
2.由于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和融资环境的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和变更的风险。/P>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在绍兴市政府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指导下,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2023年5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中芯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先锋”)与绍兴滨海新区中芯先锋风险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中芯先锋基金”)签署了《中芯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绍兴滨海新区投资建设中心绍兴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生产IGBT、SJ等功率芯片,HVIC(BCD)等功率驱动芯片,中芯先锋是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42亿元,其中注册资本30亿元,用于建设小规模工程化、国产验证、月产1万片12寸集成电路特色工艺晶圆生产验证的试验线。
(2)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协议〉暨外商投资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相关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绍兴滨海新区新瑞风险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合伙企业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高步街银桥路326号4楼433室
4、执行合伙人:杭州锦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执行合伙人任命代表:郭振浩
6、主要股东:绍兴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注册资本:7.66亿元
8、主营业务:风险投资(未上市企业限投资)
9、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现状:私募风险投资基金,无实际经营业务
10、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由于芯瑞基金和杭州锦芯均为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因此没有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1、相关关系说明:芯瑞基金与公司无相关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芯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件销售;电力电子元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住宅房地产租赁;房屋租赁;(限于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增资方式:根据公司2023年5月3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利用募集资金22.1亿元认购新注册资本22.1亿元,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瑞基金认购新注册资本7.5亿元。
5、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中芯先锋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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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后,中芯先锋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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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财务指标年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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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中芯绍兴三期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制造试点项目
2、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42亿元,其中注册资本30亿元,用于建设集R&D、月产1万片12寸集成电路特色工艺晶圆小规模工程化、国产验证、生产验证为一体的中试线。
3、各投资者的出资义务:公司认购新注册资本22.1亿元,总投资22.5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5%。新瑞基金认购新注册资本7.5亿元,总投资7.5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5%。
4、项目建设期:计划于2023年完成中试线建设,尽快形成12英寸功率半导体器件晶圆工艺技术储备,承担8英寸至12英寸技术转移和小规模试生产。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安排
在满足交付前提条件的前提下,投资者应在6月20日前完成出资。
(二)共同出售权协议
中芯集成拟直接或间接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受让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中芯集成,中芯集成有权在共同出售的股权上限内,按照本条约定的受让人提出的相同价格和条款向受让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三)违约责任
1、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每延期一天,按应缴未缴金额的万分之五标准向中芯先锋缴纳滞纳金。
2、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当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双方以上合同方有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各自的违约程度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下各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无连带违约责任。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1、本协议的订立、有效、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当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按照其解释。
2、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执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果争议不能在第一次协商后60天(60天)内以可接受的方式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通过诉讼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争议、争议或索赔。
3、争议解决期间,各方继续在本协议项下拥有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
(五)协议的生效、补充、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都必须制作书面文件,经本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五、外商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帮助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外商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公司筹集的资金。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外商投资风险分析
(1)本项目是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的判断,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后续变化较大,可能导致项目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达不到预期。
(2)由于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和融资环境的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和变更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469 简称证券: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5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及绍兴滨海新区
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结算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推广。双方将履行各自的审批程序,并另行签署相关的正式投资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 本协议履行涉及项目审批、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等相关事项,仍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预审批工作,如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和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的风险,导致协议履行效果达不到预期。
● 本协议中的项目将分阶段进行,投资和施工周期长,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不确定。对公司今年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推广和实施情况确定。
1、签订结算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
乙方:中芯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先锋”)
关联关系说明:中芯先锋是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和中芯先锋与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没有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3年5月31日,中芯先锋与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在浙江省绍兴市签署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3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子公司与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的签署〈落户协议〉的议案》。
(四)签订协议已完成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2、结算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作为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可的集成电路企业,中芯先锋拥有建设12英寸集成电路的技术和制造能力,打算在滨海新区寻求更大的发展。计划在第三阶段12英寸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实施大规模生产项目,中芯绍兴三期12寸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预计将在未来两至三年内形成,总投资222亿元,产能10万片/月。绍兴滨海新区也希望加快当地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同时,绍兴滨海新区也希望加快当地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在双方早期项目合作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原则,签订了定居协议。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诺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开工,提供优质、高效、方便的服务,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产业支持政策,绍兴、绍兴滨海新区、越南市现行及未来相关奖励支持政策。此外,甲方将为项目提供土地、人才、财政等支持政策,并承诺通过地方政府产业基金为项目提供财政支持,拟投资不超过总注册资本的25%。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研发、制造和运营,并承诺在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统一政策。乙方将协助甲方建设集成电路上下游配套产业园区,并根据产业情况提供项目示范参考建议。
(3)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和交易方的违约责任
1、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由乙方母公司(绍兴中心集成制造有限公司)按照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规则完成相应的审查程序后生效。
2、违约责任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事件或乙方主观原因未能履行部分条款或全部协议,可免除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友好协商妥善处理,但应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当不可抗力事件的善后事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协议可以终止。协议终止后,相关善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P>
如乙方因主观原因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未继续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暂停项目相应的支持政策的后续兑现,终止本协议,要求乙方返还已获得的补贴,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中的项目将分阶段进行,投资和施工周期长,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不确定。对公司今年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推广和实施情况确定。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本协议的签署不会改变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推广。双方应履行各自的审批程序,并另行签署相关的正式投资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所述的投资规模为计划或预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也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履行涉及项目审批、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等相关事项,仍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预审批工作,如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和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的风险,导致协议履行效果达不到预期。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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