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2
关于长江证券有限公司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信息网举行。(www.cninfo.com.cn)《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长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召开会议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的日期、时间
1、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4日,现场会议召开日期:30。
2、在线投票日期和时间:在线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2023年6月2日(星期五)9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2023年6月2日(星期五)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委托书模板见附件1)。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会议地点
长江证券大厦,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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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00、12.00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议案4.00、9.00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共同提交,其余提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其中,议案3.00、8.00需要分项表决。提案14.00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批准。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工作。请参阅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件、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2日
(3)注册地: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表决时需要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3、代表法定股东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定股东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法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公证。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23)
联系人:檀圆
联系电话:027-6579989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六)会议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当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7)在网上投票期间,如果投票系统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会议将另行通知。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或法律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并代表本人按照下列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委托人可决定投票批准、反对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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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客户签字(附注4):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果您想投票给议案,请在“同意”栏的相应地点填写“同意”√"号;如果你想投反对票给议案,请在“反对”栏的相应部位填写“√"号;如果您想投弃议案的权利票,请在“弃权”栏中适当添加“√"号。多选或不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无需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的股份数量。未填写的,委托书授权股份数量视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份数量。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委托股东为法人的,委托书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长江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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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对总提案和具体提案进行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总提案投票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6月2日(星期五)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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