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8 简称证券:建林家 公告编号:2023-031
厦门建林健康家居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厦门建林健康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三个激励对象和剩余预留的一个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决定回购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8.75万股限制性股票。
● 本次注销股份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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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决策及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取消4个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8.75万股。具体内容见厦门建林健康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11)。
公司已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通知债权人程序,见厦门建林健康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号:2023-012)。截至本公告之日,宣传期已满45天。在此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股份回购注销提出的任何异议,也未要求债权人提前偿还债务或向公司提供担保。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雇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制性股票不予处理,授予但未解除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性股票,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取消;激励对象已行使的股票期权不予处理,授予但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得行使,由公司取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三个激励对象和剩余预留的一个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6.75万股和2万股,共计8.75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第一次授予3人,剩余预留授予1人,总人数4人,总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7500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412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4397254),并向中登公司申请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6月1日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从449、18000股改为449、092、500股。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化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如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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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和承诺
公司董事会表示,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措施、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安排,不损害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确保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取消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通知相关激励对象回购取消,相关激励对象未对回购取消提出异议。因回购取消与相关激励对象发生争议的,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实施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没有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厦门建林健康家居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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