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3-018
百隆东方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曹县百隆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隆”、“乙方”)与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住房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总补偿1.2万元。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由于城市建设规划和国家建设的需要,甲方依法征收了位于山东省曹县曹青路(珠江路)北侧、曹县中兴路(青海路)北段东侧的部分房地产及附属物,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 135,115.5 平方米, 78、957.13的合法房屋面积 平方米。
截至资产评估日(2023年2月28日),上述房地产及附属物账面原值10849.82万元,账面净值27.52万元。经评估,上述房地产及附属物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13692.26万元。2023年5月24日,甲乙双方确认补偿总额为12.1万元,并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相关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 介绍交易对手的情况
曹县住房和城乡发展局是曹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定政策、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县住房和城乡发展。公司与曹县住房和城乡发展局无关。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土地位置:曹青路(珠江路)北侧、曹县中兴路(青菏路)北段路东侧。
2、土地及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135、115.50平方米,合法房屋面积78、957.13 平方米。
3、交易标的的所有权关系:上述资产由曹县百隆合法持有,产权明确。公司持有曹县百隆51%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百隆东方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持有曹县百隆49%的股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由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机械设备搬迁费、搬迁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补偿总额为12万元
(二)定价依据: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山东汉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
(三)付款方式
根据乙方腾出土地、腾空交付进度,甲方组织财政、国有资产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分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相应的补偿。
1、本协议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的30%;
2、乙方房屋基本具备交付条件,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后申请 30 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的40%;
3、甲方最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30%的赔偿金。
4、甲方未按上述期限足额支付补偿的,应当按照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四)其他协议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第一期赔偿之日起180日内分批腾空房屋,并在收到甲方支付的30%赔偿后,将被征用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交甲方代乙方统一注销登记。乙方在腾空交付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的完整性,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其缺陷程度减少赔偿。乙方因某种原因未能在30天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自动交付,甲方有权拆除房屋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的土地和房屋为曹县百龙闲置资产。本次征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务部门的初步计算,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预计2023年公司收入将增加7000万元。上述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根据征收进度,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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