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天奇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错误记录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原则的框架和意向协议,不构成承诺。拟合作项目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并在履行有效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协议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度仍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不会直接影响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本协议的签署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
3、近三年公司披露的框架协议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天奇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生态”)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重点关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深化和扩大锂电池回收产业和智能环保设备产业的实际合作,加强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发展体系,共同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优质发展。
本合作协议为意向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不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北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MA491Y1N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功新
注册地址:洪广宝座11-12楼,湖北省武汉市民主路78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供应、水电、木材采集运输、森林种子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理运输);厨房垃圾处理;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业务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控制;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人工造林;森林管理和管理;森林改造;森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和运营;园艺产品种植;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固体废物控制;肥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和添加剂销售;土壤污染控制和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控制服务;投资活动、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住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土方工程建设、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禽粪便处理利用、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许可业务除外,法律法规不禁止或者限制的项目,可以依法独立经营)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持有湖北生态100%的股权,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湖北生态、长江工业集团无关。
经查询,湖北生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
湖北生态是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重点建设国家战略和湖北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坚持“创新引领、资本驱动”,加强上游环保节能设备和环保技术的研发应用,巩固下游环保基础设施运营能力,定位为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产业投资者、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者、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规划实施平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和数据集成重要平台,致力于成为湖北省领先、国家一流的绿色发展基准企业。湖北生态的主要业务包括三个主要业务部门(水、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全球土地综合处理)和一个培育业务部门(环境服务和环保设备部门)。湖北生态计划通过并购加快节能环保设备产业的发展,同时重点关注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废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可再生资源利用领域的布局,努力成为湖北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的领先企业。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奇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互补优势的原则
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促进双方优势资源的共享、协调、整合和互补。
2、互利共赢的原则
双方应促进意向合作项目的实施,提高合作效率和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3、市场化原则
双方同意以市场为导向的方式经营具体的合作事项,相互给予优惠和便利,扩大发展空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方作为合作伙伴。
(二)合作内容
1、锂电池循环再生产业合作
(1)成立合资企业,共同建设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充分发挥天齐在锂电池回收领域的产业优势和湖北生态的地方资源优势,整合资源,促进锂电池回收领域的合作,积极推进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的合作包括锂电池拆卸破碎、锂电池梯队利用、锂电池元素回收等。合作内容涵盖了锂电池回收的各个环节。
为促进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湖北生态与天齐股份成立了合资企业。合资企业成立初期,湖北生态持股51%,天齐股份持股49%。依托湖北生态上游原材料获取的渠道优势和资金优势,天齐股份在电池回收循环领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团队优势,具有设备研发一体化和生产管理优势,双方共同建设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实现锂电池回收处理全过程的自动化、清洁、连续生产,共同建设高智能、低能耗的电池回收绿色工厂,建立行业基准。为了进一步促进合资企业的发展,计划在后期引入地方政府平台,通过地方政府平台进一步获得更多的资金、政策和资源支持。
为加深双方合作,湖北生态计划战略性地投资天奇锂电池循环板核心子公司江西天奇金泰阁钴有限公司。
(2)资源整合共享,共建锂电池回收生态系统
依托湖北生态和长江产业集团内外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电池回收系统建设的优势,积极对接电池持有人,特别是通过战略合作、技术服务、充电设施、电池银行参与公共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维护和退休处置,锁定电池回收规模。同时,与汽车回收拆解公司和社会回收企业对接,利用“互联网+”回收平台,有效回收社会端产生的废电池,扩大电池回收规模,提高电池回收效率。双方真诚合作,互惠互助,共享产业资源,共建锂电池回收生态系统。
2、智能环保装备行业合作与智能环保装备行业合作
充分发挥天齐股份在智能环保设备领域的产业优势和湖北生态的地方资源优势,以天齐股份现有智能环保设备相关产业为核心,共同开展智能环保设备产业合作。湖北生态与天齐股份设立设备合资企业,持股比例暂定为湖北生态持股51%,天齐股份持股49%,共同促进智能环保设备产业合作,实现各方利益共享与双赢合作。
设备合资企业以智能环保设备行业为核心,通过股权转让整合资源,基于湖北生态资源和天齐现有产业布局,将天齐回收设备核心子公司天齐利迪的业务和资源纳入合资企业,开展相关生态环保设备业务,拟布局的业务板包括:循环环保(破碎分类)设备板、环保输送设备板、磷石膏处理设备板、锂电池回收拆解破碎设备板等。
设备合资企业规模达到一定规模后,通过资本化经营,实现产业布局+资本化经营模式。在实现环保设备产业化经营的同时,通过资本市场经营,使设备合资企业规模越来越大。
3、在其他领域开展合作
围绕各自的产业格局,双方积极规划业务契合点,探索市场化模式,加强合作,实现互补优势、互利共赢。
(三)合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合作,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合作中的新形势、新问题,探索新的合作方式,确保合作项目的实施,双方建立了以下合作机制:
1、建立高级管理层的定期协商机制。明确和丰富合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合作问题,协商确定深化合作的实施和实施。
2、建立部门联系实施机制。湖北生态市场发展部与天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具体联系,保持日常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本协议履行中的问题。
3、具体项目合作。具体项目合作由双方指定的下属单位或部门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和具体实施计划,确保项目积极、务实、高效。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审议通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建立合资企业、建立锂电池回收生态系统、建立设备合资企业开展智能环保设备业务等方面展开合作。本次合作将依托湖北生态和长江产业集团内外部优势资源、资本优势和产业布局优势,基于锂电池循环和智能环保设备行业经验、技术团队优势、设备研发和集成优势、生产和项目管理优势,从锂电池循环和智能环保设备两个方向,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推进双方优势资源共享、协调、互补。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锂电池循环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进一步深化公司锂电池循环行业布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差异化竞争优势,帮助公司与合作伙伴建立锂电池循环生态系统,建立锂电池循环行业闭环;同时,本次合作将促进公司环保设备业务与湖北现有生态环保设备业务的综合资源整合、协调互补,有利于公司注重主营业务的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双赢的利益共享和合作。
如果合作能够顺利实施,将稳步推进锂电池回收系统建设和回收渠道布局,有效促进环保设备业务资源整合,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全面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相关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依赖合作伙伴履行本协议。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今年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原则,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也不构成承诺。具体合作事项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并在双方的履行范围内具体合作协议在部门有效审批程序后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协议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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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费新毅女士,董事兼执行副总经理HUA RUN JIE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沈保卫先生、董事沈贤峰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宇兴先生、副总经理邱雪琴女士、副总经理李明波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75%。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和减持完成的公告》,并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宇星先生共减持28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0%。张宇星先生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公司副总经理李明波先生共减持77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3%。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董事费新毅女士、董事兼执行副总经理HUA RUN JIE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沈保卫先生、董事沈贤峰先生、副总经理邱雪琴女士持股无变化,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除上述情况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东和董监高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计划;上述股东和董监高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未来三个月内无限制。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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