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 简称证券: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石家庄尚泰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3年4月27日,石家庄尚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发布了《石家庄尚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3、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三)会议时间:
1、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4日召开现场会议:45。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3年5月17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泰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出席会议
1、42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67、245、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3810%。
其中:3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95、329、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969%。
39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71、91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68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32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31、144、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890%。
其中:2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8%。
30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31、14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882%。
由于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以公务通讯的形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推荐公司董事欧阳文浩先生主持现场会议。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出席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经过认真审议,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和网上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07股份%;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93%;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99.9502股份%;0.0498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07股份%;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93%;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99.9502股份%;0.0498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07股份%;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93%;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99.9502股份%;0.0498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07股份%;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93%;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99.9502股份%;0.0498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表决: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907股份%;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93%;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99.9502股份%;0.0498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同意58、39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303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1、12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99.9432股份%;0.056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投票。本议案已获批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刘方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和投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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