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3-014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
(2)股东大会地点:瑞斯康达大厦,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 A206 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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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任建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尹松涛先生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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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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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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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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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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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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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案名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和担保综合信用额度内贷款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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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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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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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 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已经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5、6、7、中小投资者已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任建宏、李月杰、朱春城、王剑铭、韩猛、宋显建、张羽、易怀勋、张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鹏飞、张佳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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