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8020 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改“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5月16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芳源可转换债券”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不下调转股价格。如果“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下调修正条款,则不提出下调修正方案。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2〕168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筹集6.4.2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22]301号文件批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芳源可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芳源可转换债券》转换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初始转换价为18.62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一)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股票转换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股票转换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计划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平均股票交易价格。
(二)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5.83元/股),已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芳源可转换债券”距离6年期满还很远,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行业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内在价值的信心,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改“芳源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罗爱平、吴芳、谢宋树、龙全安、袁玉安回避表决,投票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如果“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再次触发,则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8月17日起,下一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限将重新计算。如果“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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