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号:临2023-016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建议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建议修改《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主要是为了使《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三个“核心股东担保水平”的要求,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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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必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修订所需的申请、审批、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本修改)。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3-017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本公司”)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16日 下午1点30 分
地点: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青岛市北区登州路56号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16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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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请参见2023年3月22日、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利润分配计划公告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特别决议和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
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账户参与在线投票。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或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一类别,已分别投票表决同一意见。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线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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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人等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 国内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国内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当持有法定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登记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当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登记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上述登记材料应当提供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应当由股东本人签字,法定股东登记材料应当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字的,应当公证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3、与会股东应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号码,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误和遗漏。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现场,并携带登记程序规定的文件原件进行验证。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东(H股股东)
详见香港交易结算有限公司网站及H股股东网站另行发布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为半天,参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自行承担交通费和住宿费。
(二)公司联系方式:
青岛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532-85713831 传真:0532-85713240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
电子信箱:secretary@tsingtao.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是青岛啤酒有限公司a股股东,委托会议主席(注2)或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投票。如无指示,本人(本公司)代表可酌情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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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
1. 在任命代表之前,请先审阅青岛啤酒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以拟委派会议主席以外的人为代表,请删除“会议主席或”字样,并在空栏中填写拟委派代表的姓名和地址。股东可以委派一个或多个代表出席会议,并在表决时投票。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股东不需要任何委派代表。任命代表以上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的形式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项更正都必须由签字人签字。
3. 对于会议审议的议案,委托人可以在“同意”或“反对”框中划定“√作出投票指示。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您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大会通知中包含的决议外,您的授权代表也有权酌情投票正式提交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公司在计算投票结果时,不计入投票结果,不计入投票结果。
4.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股东为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董事或者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代理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
5. a股股东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向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通过公证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送达青岛啤酒有限公司,地址为青岛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岛啤酒大厦1106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号:2023-015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2023年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16日,青岛啤酒有限公司(“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以书面议案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发布。会议应参加9名董事和9名实际董事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全体审议同意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修改所需的申请、审批、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本修改)。
本建议修订,明确公司股东为香港相关法律法规定义的认可结算机构(或其代理人),有权委托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表享有相当于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权利,使公司章程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修订的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中的相关核心股东保障标准。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青岛啤酒网站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时30分在青岛市北区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发布的《青岛啤酒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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