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简称证券: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
1、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2022年股权分配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为股本。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计划后,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如果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每10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上述利润分配计划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分配。
2、从分配计划披露到实施过程中,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计划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计划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分配计划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4、381、741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2.00元现金(含税)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放1.80元;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后限制股、股权激励限制股和无限流通股。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份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40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20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5月23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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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公司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调整相关参数
股权分配实施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上海透景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见《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35),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调整手续。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572弄15号
咨询电话:021‐50495115
咨询传真:021‐50270390
咨询联系人:王小清、胡春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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