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朗坤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环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89.2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51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称为“朗坤环境”,股票代码为“301305”。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的线下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为60089.27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值较低(以下简称“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只是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9、133、90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最终战略配售量为1.754、059股,占本次发行量的2.88%。7、379、846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43、611、141股,占战略配售后发行量的73.74%;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15、527、500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数量的26.26%。
根据《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因为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5、945.2539倍,高于100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82.80万股)将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3,178.314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53.74%;网上最终发行量为2735.5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6.26%。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3,178.314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53.74%;网上最终发行量为2735.5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46.26%。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296327942%,有效认购率为3.374.63958倍。
2023年5月15日,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支付工作已经发布(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1.新股认购统计
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支付的战略配售,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战略配售、网上、线下新股认购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置是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投资管理人员参与创业板战略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人员战争配置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为1.754、059股,占发行股份的2.88%。
截至2023年5月8日(T-3),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的有关协议,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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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26,551,949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670,436,712.25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803,55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0,289,662.75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31,783,141
2、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金额(元):802,524,310.25
3、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0
4、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线下比例限制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中,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3、181、357股,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公开发行股份总量的5.2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的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的数量为803、551股,承销金额为20、289、662.75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的数量占发行总数的1.32%。
2023年5月1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线下、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分配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为11000元,254.51万元,其中:
1、承销及保荐费:8630.53万元。
2、审计验资费:1,428.30万元
3、律师费:603.77万元
4、相关信息披露费用501.89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生产费用:90.01万元
注:本次发行的所有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差异较小,四舍五入。发行费用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福华一路111号,深圳市福田区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0822、010-60840824、010-60840825
发行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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