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莱得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3]546号)。《浙江普莱德电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站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站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站www.zqrb.cn),并置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发起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参考。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认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所有股份通过网上非限制在深圳市场销售A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线下查询和配售。本次发行量为19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量为1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旧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2、发行价格为35.23元/2023年5月19日,投资者以此为价格(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根据市值在线认购。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T 4754-2017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2023年5月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0.28倍。发行价格为35.23元/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的发行人,市盈率为30.00倍,不超过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
3、2022年5月19日,网上发行认购日(T日),网上认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2022年5月19日,投资者(T日)网上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
4、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浙江普莱德电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5月23日(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当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本次公开发行的70份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股票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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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浙江普莱德电器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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