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实施的股权分配计划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分配计划一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计划后可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的,可以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公司总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4.分配计划的实施时间不得超过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
5.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 1.254、732、942股(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9、796、348股公司股份),公司现金分红共计250、946、588.40元。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公司现有总股本1、304、529、290股(49、796、348股) 以254股、732股、942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2.00元现金(含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放1.80元;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后限制股、股权激励限制股和无限流通股。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份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40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20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出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息由公司自行分配: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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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公司实际现金股息总额=(实际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分配比例为250、946、588.40=(1、304、529、290149、796、348)×0.2元/股。由于公司不参与股息回购股份,股权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股权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股息总额分配给每股的比较将减少。因此,在股权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计算为0.192366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为0.192366元/股=250,946,588.40÷1,304,529,290)。
综上所述,在保证股权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即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192366元/股。
七、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7号
咨询联系人:魏万伟 郑丽
咨询电话:0724-8706677
传 真:0724-870667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7.57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17.38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23年5月23日
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
2021年3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1]20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414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的1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后,如果公司发行红股、转换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红股或转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换股价,P0为调整前转换股价,n为发行股份或转换股本率,a为发行新股价或配股价格,k为发行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利。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转股价调整依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49股、796股、348股)排除在公司现有总股本1304股、529股和290股后) 以254、732、942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2.00元现金(含税)。公司将于2023年5月2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详见中国证监会同日披露的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27)。
由于公司通过回购特殊证券账户持有的49、796、348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股权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公司实际现金股息总额=(实际总股本公司回购特殊账户股份)×分配比例为250、946、588.40=(1、304、529、290149、796、348)×0.2元/股。股权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按0.19236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为0.192366元/股=250,946,588.40÷1,304,529,290)。
2.转股价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洋丰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调整如下:
P1=PO-D=17.5710.19=17.38元/股
调整后的“洋丰转债”转股价格为17.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阳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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