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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扣除已回购股份9.546、550.0万股,按公司现有总股本281、066、667.00股扣除 以271、520、117.00股为基础,分配利润,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人民币2元(含税)现金股利,共分配发现金总额54、304、023.40元。由于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股息,股权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股权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股息总额分配到每股的比例将降低。因此,股权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股利按1.932069元/股计算(每10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10,即1.932069元/股=54,304,023.40元÷281、066、667.00股*10)。
江苏日久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在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上已回购的954650股股本,每10股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发送红股,不增加资本公积金,剩余未分配利润滚至下一年。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分配计划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股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调整总分配”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和回购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计划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计划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利润分配计划的实施距离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1、066、667.00股271、520、117.00股为基础,每10股2.0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和持有首发前限制股票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1.8万元;持有首发后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4万元税款;持股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2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5月19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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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股权分配实施后,每股现金股息按公司总股本转换比例计算如下:鉴于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公司实际现金股息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为271、520、117.00股×0.2元/股=54、304、023.40元。由于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股权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股权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配到每股的比例将降低。因此,股权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转换的每股现金分红按0.193206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32069元/股=54,304,023.40÷281、066、667.00股),每10股现金红利1.932069元。2022年股权分配实施后,公司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3206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
咨询联系人:徐一佳
咨询电话:0512-83639672
传真电话:0512-83639328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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