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8024 简称债券: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公司将提起上诉。
● 公司当事人地位:第一被告。
● 诉讼金额:1012万元。
● 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本案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仍在上诉期内,尚未有效执行。诉讼进展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有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继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有效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开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诉讼进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独立研发能力,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8日,公司收到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新能源”)起诉公司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宁德新能源表示,该公司的产品涉嫌侵犯其ZL20162140703.7专利。具体内容见2022年7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披露。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公司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侵犯原告宁德新能源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电池产品(专利号:ZL20162140703.7);公司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宁德新能源经济损失和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000元;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中的1.2万元。
对上述判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三、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本案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仍在上诉期内,尚未有效执行,诉讼进展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有效判决结果为准。
(2)公司将继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有效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开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本诉讼不影响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独立研发能力,也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作为全球消费聚合物软包装锂离子电池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每年在产品研发、技术改进和设备改进方面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资,2022年研发成本达到7.7亿元,形成了丰富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授权国内有效专利1182项,其中发明专利348项,实用新型专利822项,12项外观设计专利。通过不断的研发投资和技术迭代升级,公司生产的产品型号非常丰富,市场竞争力强,现有产品也在不断更新迭代,诉讼进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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