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浙江省红蜻蜓鞋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个股于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和5月12日持续三个交易时间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积做到2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纠自查并书面形式征求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除我们公司已公布事宜外,没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详细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和5月12日持续三个交易时间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积做到2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企业关注和核查相关情况
对于企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企业对相关事项展开了审查,并书面形式征求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现就相关说明如下所示:
(一)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纠自查,企业市场情况或国家宏观政策未出现重要调节、生产运营正常的。
(二)重大事情状况
经公司自纠自查,同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红蜻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波老先生书面形式询证核查: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除开在规定新闻媒体上已经公布披露的信息外,没有影响到企业股票交易价格剧烈波动的重要事项;不会有别的涉及到我们公司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信息,包含但是不限于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回收、资产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破产重组、重要业务关系、引入战略投资等重大事情。
(三)新闻媒体、销售市场传言、网络热点定义状况
经公司自纠自查,没有发现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新闻媒体或市场传言,亦未涉及到市场热点定义。
(四)别的股票价格隐私信息
经公司自纠自查,没有发现别的对股价造成很大影响的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在企业股票异常波动期内未交易企业股票。
三、有关风险防范
企业股票于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和5月12日持续三个交易时间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积做到2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企业提示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股价短期波动幅度大,烦请广大投资者留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性,理性决策,谨慎项目投资。
四、股东会申明
本董事会确定,我们公司没有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等事宜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公布但未公布的、对本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可能会产生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我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企业信息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与公司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表的有关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红蜻蜓鞋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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