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8,474,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红楼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3,505,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
● 本次质押解除后,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3,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53.82%,占红楼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比例的34.87%,占公司总股本的6.96%。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红楼集团关于解除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红楼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尚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敦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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