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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电邮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9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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