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东分红状况
1、大族激光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大族激光”)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8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权益分派除权日总股本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价税合计),拟发放的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企业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日起至权益分派除权日有股权转让的可能性,因此企业分配预案的总股本数量及股票分红总额暂时不明确,但分派比例不会改变。
2、此次执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与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议案一致。
3、截至2023年5月9日,企业总市值为1,052,185,066股。
4、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间距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时间也不得超过2个月。
5、企业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在股指期货独立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在权益分派除权日前中止独立行权。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卷编码:128035;债卷通称:天雄可转债)处在股权转让期内,至权益分派除权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止股权转让,实际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10日公布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族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052,185,066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0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4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0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17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17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18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主要参数调节状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节的状况
结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以后,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解决转股价格进行一定的调节。主要内容详细同一天公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9)。
2、股票期权行权价钱的变化
如在行权上有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资或缩股等事宜, 解决行权价格进行一定的调节。执行分红派息后,股票期权行权调价步骤如下:
P=P0-V
在其中:P0 为调节前行权价格;V 为每一股的分红派息额;P 为变更后的行权价格。经分红派息 调整,P 仍需超过 1。
测算可获得:P=29.77-0.2=29.57 元/份
七、资询联系电话
咨询管理公司:大族激光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公司办公室
资询详细地址:广东深圳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天雄科技中心
资询手机联系人:胡志毅
热线电话:0755-86161340
传真电话:0755-86161327
八、备查簿文档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的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2、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示序号:2023049
债卷编码:128035 债卷通称:天雄可转债
大族激光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可转债转股调价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调节前“天雄可转债”转股价格:51.79元/股
调整“天雄可转债”转股价格:51.59元/股
转股价格调节起始日:2023年5月18日
大族激光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18年2月6日向社会公布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2,300万多张(债卷通称:天雄可转债、债卷编码:128035.SZ),依据《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售条文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的相关规定,天雄可转债在发售以后,当企业因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配送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总股本),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1为调整转股价,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当企业发生以上股权和/或股东权利转变状况时,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公示,并且于声明中注明转股价格调节日、调节方法及中止股权转让阶段(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个股登记日以前,则其持有者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相关企业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企业将实行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2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18日,依据上述要求,天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在2023年5月18日起从原来的51.79元/股调整至51.59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8日起起效。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