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商(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播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播恩集团”、“外国投资者”或“企业”)初次公开发行新股不得超过4,035.00亿港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批准[2023]271号文审批,本次发行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泰君安”或“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股权数量为4,035.00亿港元。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2,421.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6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614.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40%,本次发行价格是rmb9.32元/股。播恩集团于2023年2月22日(T日)运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在网上标价原始发售“播恩集团”个股1,614.00亿港元。
本次发行的交款阶段烦请投资人密切关注,并且于2023年2月24日(T+2日)立即执行交款责任:
1、网下投资者应依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2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获配总数,按时全额交纳新股认购资产。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2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量的新股认购资产,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循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请尽快按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同一天获配多个新股上市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
2、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3、线下获配投资人未能及时全额交纳申购款,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承担违约责任,国泰君安将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后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6个月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企业债券申购。
一、网上摇号状况
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深圳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此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认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此次网上定价发行合理认购总户数为13,100,776户,合理认购股票数为123,629,614,500股,新股配号数量为247,259,229 个,新股配号开始号为000000000001,截至号为000247259229。
二、回拨机制执行、发售结构与网上发行中标率
依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因为在网上基本合理认购倍率为7,659.82742倍,高过150倍,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商确定运行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线下回拔至在网上。回拔后,线下最后发行数量为403.5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数的10%;在网上最后发行数量为3,631.5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产量90%。回拔后此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标率为0.0293740300%,认购倍率为3,404.36774倍。
三、网上摇号摇签
承销商(主承销商)与外国投资者定为2023年2月23日(T+1日)早上在深圳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核心308室开展摇号申请摇签,并将于2023年2月2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发布摇号中签结论。
外国投资者:播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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