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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布基本配股结论
2023年2月28日(T+2日),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经济参照在网上发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基本内容本次发行得到配股的网下投资者名字、每一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基本获配总数、应交纳申购款额度等相关信息,及其初步询价期内提供有效价格但并未参加认购或具体申购数量显著低于价格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内容。之上公示一经发刊,即视作已经向参加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到获配通告。
(四)申购资金缴纳
2023年2月28日(T+2日)16:00前,得到基本配股资质的网下投资者应依据发行价及与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权总数,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银行帐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资金全额划付申购资金投入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申购资产及相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3年2月28日(T+2日)16:00前到账。请股民留意资产在途时间。
1、申购账款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交申购账款=发行价×基本获配总数+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人佣金率为0.50%(承销商(主承销商)因担负外国投资者保荐业务获配个股(即承销商有关分公司投股一部分的个股)或是承销商(主承销商)执行承销责任获得个股的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额度=配售对象最后获配额度×0.50%(四舍五入精准至分)。
2、申购账款的缴纳及帐户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当依据下列标准开展资产划付,不符合有关要求就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上市失效。
(1)网下投资者划到申购资金银行帐户应当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银行帐户一致。
(2)申购账款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清算银行办理的网下发行资金,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选其中之一开展划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个清算银行办理的网下发行资金信息和各清算金融机构联系电话详细中国结算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保障一工作材料一银行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资金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清算金融机构网下发行资金一览表”,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清算金融机构网下发行资金一览表”里的有关帐户仅适用于QFII清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有关资产。
(3)为确保账款立即到帐、提升划账高效率,提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金融机构收付款账号同一银行线下申购资产资金划账。划账时要在电汇凭证备注名称中标明配售对象股票账户号及本次发行股票号“688502”,如不标明或备注信息不正确可能导致划账不成功、申购失效。比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需在附表里填好:“B123456789688502”,证券账号和股票号正中间不必加空格符什么的一切标记,以免造成电子器件划账。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请尽快按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同一天获配多个新股上市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账款划到后请尽快登录互联网技术买卖平台查询资产到帐状况。
3、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请尽快按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同一天获配多个新股上市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4、承销商(主承销商)依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所提供的具体划拨资金合理配售对象名册确定最后合理申购。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新股认购资产及相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将视也意思毁约,将在2023年3月2日(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并把毁约状况报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
对未能2023年2月28日(T+2日)16:00前全额交纳申购资产及相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配售对象,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换算得到的结果向下取整明确新股认购总数:
向下取整计算出来的新股认购总数低于新股获配数量,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时,将中断发售。
5、若得到配股的配售对象交纳的申购款额度超过得到配股总数相对应的申购款额度,2023年3月2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承销商(主承销商)所提供的网下配售结论数据信息向配售对象退回退返申购款,退返申购款额度=配售对象合理缴纳的申购款额度-配售对象应交纳申购款额度。
6、网下投资者交纳的所有申购账款在冻洁期内造成的所有贷款利息归证劵投资者保护基金全部。
(五)网下发行限售期分配
网下投资者2023年2月28日(T+2日)交款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会对线下获配投资人开展新股配号,根据摇号申请摇签明确公募产品、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资金等配售对象里的10%帐户(向上取整测算)。
明确标准如下所示:
1、公募产品、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后获配帐户(向上取整测算)理应服务承诺得到此次配股的个股持有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6月。
2、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采取摇号申请抽签方式明确实际帐户。此次摇号申请选用按获配目标新股配号的办法,依照网下投资者最后获配总户数的总数开展新股配号,每一获配目标获配一个序号,并且于2023年3月1日(T+3日)开展摇号申请摇签,最后摇号申请明确的实际帐户数不小于最后获配总户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
3、摇号申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个股将还可以在上市首日买卖交易、进行相关业务。
4、将在2023年3月2日(T+4日)公示的《发行结果公告》中透露此次线下限购摇号中签结论。以上公示一经发刊,即视作已经向摇里的网下配售目标送到相对应分配通告。
五、网上发行
(一)认购时长
此次网上摇号期为2023年2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能交由证劵公司代其完成股票申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拒因素危害本次发行,则按照认购当天通告申请办理。
(二)认购价钱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为69.72元/股。网上摇号投资人须按照本次发行价钱开展认购。
(三)认购通称和编码
认购称之为“茂莱认购”;认购编码为“787502”。
(四)网上发行目标
拥有上海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创业板买卖权限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规定的许多投资人等(中国法律、政策法规严禁及外国投资者须坚守的别的监管政策所禁止者以外)。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帐户不得参加本次发行的认购。
2023年2月24日(T日)前在我国清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且在2023年2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T-2日)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每日1多万元(含1万)的投资人即可参加网上摇号。
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必须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五)网上发行方法
此次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回拨机制运行前,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3,762,000股。承销商(主承销商)在规定期限内(2023年2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将3,762,000股“茂莱电子光学”个股键入在上海交易所特定的专用股票账户,做为这只股票唯一“卖家”。
(六)网上摇号标准
1、投资人只能选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开展认购。全部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网下询价、认购、配股的投资人均不得再进行网上摇号。若投资人与此同时参加线下和网上摇号,网上摇号部分是失效认购。
2、此次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参加网上摇号的投资人(拥有上海交易所个股账户并开通创业板投资账户的地区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以及其它组织(法律法规、法律规定严禁消费者以外))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的总市值确认其在网上可新股申购额度。拥有总市值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投资人才可以参加股票申购,每5,000元总市值可认购一个认购企业,不够5,000元的一部分不纳入新股申购额度。每一个认购单位是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者其整数,但最大不能超过此次在网上原始发售股票数的千分之一,即3,500股。
3、股民参加在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必须使用一个股票账户。同一股民应用好几个股票账户参加同一只申购新股的,及其投资人应用同一股票账户数次参加同一只申购新股的,以这个投资人的第一笔认购为全面认购,其他认购均是失效认购。股民拥有好几个股票账户的,众多股票账户的股票市值分类汇总。确定好几个股票账户为同一投资人所持有的标准为股票账户注册资料里的“帐户持有者名字”、“合理身份证明材料号”均同样。股票账户注册资料以2023年2月22日(T-2日)日终为标准。
4、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能交由证劵公司开展股票申购。
5、股票融资顾客信用证券账户的股票市值分类汇总至该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中,证劵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分类账户的总市值分类汇总至该证劵公司所持有的总市值中。
6、投资人必须遵守最新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自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在网上投资人认购日2023年2月24日(T日)认购不用交纳申购款,2023年2月28日(T+2日)依据中签结果交纳申购款。
(七)网上摇号程序流程
1、市值计算
参加此次网上发行的投资人需于2023年2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T-2日)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日均值1多万元(含1万)。市值计算实际请参阅《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认购程序流程
参加此次网上发行的投资人应已经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管理权限。
认购办理手续和在二级市场买进上交所上市个股的方法同样,在网上投资人依据其持有的总市值数据在认购期限内(2023年2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根据上海交易所连接网络各证劵公司开展认购授权委托。一经申请,不可撒单。
(八)投资人申购股票数的确认方式
在网上投资人申购股票数的明确方法为:
1、如在网上合理申购数量小于等于此次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回拔后),也无需开展摇号申请摇签,所有的新股配号全是中签号码,投资人按照其合理申购量申购个股;
2、如在网上合理申购数量超过此次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回拔后),则按照每500股配一个号标准对合理认购进行统一持续新股配号,再通过摇号申请摇签明确合理认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申购500股新股上市。
中标率=(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在网上合理认购总产量)×100%。
(九)新股配号与摇签
若在网上合理认购总产量超过此次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则采用摇号申请摇签明确中签号码的形式进行配股。
1、申购配号确定
2023年2月24日(T日),上海交易所依据投资人股票申购状况确定合理认购总产量,按每500股配一个认购号,对每一个合理认购按照时间顺序持续新股配号,新股配号无间断,一直到最后一笔认购,并把新股配号结论传入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
2023年2月27日(T+1日),给投资者发布新股配号结论。申购者需到原授权委托认购买卖交易营业网点处确定申购配号。
2、发布中标率
2023年2月27日(T+1日),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发布网上发行中标率。
3、摇号申请摇签、发布中签结果
2023年2月27日(T+1日)早上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外国投资者和承销商(主承销商)组织摇号申请摇签,确定摇号中签结论,并且于当天根据卫星网络将摇签结论发送给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2023年2月28日(T+2日)将于《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发布中签结果。
4、明确申购股票数
投资人依据中签号码,明确申购股票数,每一中签号码只有申购500股。
(十)新股投资人交款
投资人打新股摇号中签后,应当依据2023年2月28日(T+2日)公示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执行交款责任,在网上投资人交款时,必须遵守投资人所属证劵公司有关规定。2023年2月28日(T+2日)日终,新股的投资人应确保其资金帐户有足量的新股认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之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次数分类汇总。
(十一)放弃认购个股的处理方式
对因在网上投资人资金短缺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现象,结算参与人(包含证劵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等)理应用心核实,并且在2023年3月1日(T+3日)15:00前事先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然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给承销商(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票数按实际不够资产为标准,最小的单位为1股。投资人放弃认购的个股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
(十二)发售地址
全国各地与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连接网络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
六、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股权解决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完成后,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按照实际交款状况确定线下和线上具体发行股份总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且不超出8,838,393股时,将中断发售。
线下、在网上投资人获配未交款额度及其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承销占比等详细情况请见2023年3月2日(T+4日)发表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断发售状况
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将采用中断发售对策:
1、网下申购总产量低于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摇号不够,认购不够一部分向线下回拔后,网下投资者无法全额申购的;
3、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
4、投资者在发售过程中发生重要会议后事宜危害本次发行的;
5、依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发觉股票发行包销全过程存有涉嫌违规违反规定或是存有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勒令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中止或中断发售,对相关事宜开展调查核实。
如出现之上情况,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中断发售缘故、修复发售分配等事项。中断发行后,在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决定的期限内,且达到会议后事宜监管政策前提下,纬向上海交易所备案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适时重新启动发售。
八、余股承销
线下、在网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数量不足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时,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发售。线下、在网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数量超过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含70%),但没有达到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时,交款不够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担承销。
产生余股承销状况时,2023年3月2日(T+4日),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余股承销资产、战略配售募资和线下网上发行募资扣减承销保荐费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股份登记申请办理,将承销股份登记至承销商(主承销商)特定股票账户。
九、发行费
此次网下发行不往配售对象扣除过户费用和合同印花税费等费用。投资人网上定价发行免收提成和合同印花税费等费用。
网下投资者在交纳新股认购资产时,也将全额的交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申购金额,预埋充沛的认购资产,保证获配后按时发放缴纳申购资产及经纪佣金。配售对象应用在协会注册的银行账号申请办理申购资产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划拨。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人佣金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额度=配售对象最后获配额度×0.50%(四舍五入精准至分)。
十、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
1、外国投资者:南京市茂莱电子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范一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手机联系人:王陆
手机:025-52728150
发传真:025-52728150
2、承销商(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沈如军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方式:010-89620585
外国投资者:南京市茂莱电子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销商(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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