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证券简称:昊华能源公示序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2023年3月24日,北京市昊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昊华能源”或“企业”)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京煤集团”)签署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此次出让财产为京西矿山一部分房地产、建筑物及设备,总共314项,待拆卸财产没有在本次出让范畴,交易额为4,674.95万余元。
●本次买卖为关联方交易。
一、买卖简述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西四矿剩余部分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京西矿区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9)。
二、合同签订状况
2023年3月24日,昊华能源与京煤集团于签署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合同书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概况
出让方(招标方):昊华能源,为于2002年12月31日依中国法律法规开设并合理合法存续期的公司法人,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能集团”)隶属国企上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46132245J。
购买方(承包方):京煤集团,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开设并合理合法存续期的国有制全资公司,为京能集团所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337135108。
彼此均是京能集团操纵公司,归属于关联企业。
(二)合同书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财产为京西矿山一部分房地产、建筑物及设备,总共314项;有3项财产收到政府通知待拆卸,评估价值为49.16万余元,没有在本次出让范畴(实际清单以中合评报字(2022)第BJV3017D001号及第BJV3017D003号《资产评估报告》标明的财产清单为标准)。
2.出让方法:国有资产转让
3.转让价格:4,674.95万余元。
4.支付方式:分期还款,合同生效后十五日付款出让价款的30%,剩下合同款在合同生效日以后一年内一并结清。
5.合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端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给对方一次性赔偿损失,给彼此造成经济损失,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限付款出让价款的,应向甲方付款逾期付款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依照延迟支付期内应对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测算。逾期付款超出1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规定承包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要求承包方担负招标方因而带来的损失。
(3)招标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交收转让标的的,承包方有权利消除合同规定,同时要求招标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赔偿损失。
(4)看涨期权存有重大事情未公布或出现忽略,对看涨期权很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可能会影响转让价格的,承包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要求招标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承担赔偿责任。
6.所管及争议解决方式:
相关合同规定的描述或执行,被告方之间产生异议的,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依规向甲方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签署对企业的危害
本次交易,预估提升企业2023年度资产处置收益2,126.96万余元,此数据信息没经财务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昊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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