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证券简称:东方集团公示序号:临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复购审核情况及复购方案内容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月27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允许企业以人民币4亿人民币至6亿元自筹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认购时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此次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依规销户减少注册资本。
以上股份回购事宜早已公司在2022年3月25日举行的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实际详细公司在2022年1月29日公布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06)、《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08)、2022年3月26日公布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31)和2022年3月29日公布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临2022-033)。
公司在2022年3月26日公布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32),自2022年3月26日起45天,企业没有收到债务人对此次回购股份用以依规销户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所提出的质疑,也没有收到债务人向领导明确提出偿还债务或是提供相关担保规定。
二、复购执行情况
(一)复购执行情况
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初次执行回购股份,实际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1日公布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09)。
截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本次复购时限己满,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405,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09%,选购最大价钱2.48元/股,最少价钱2.46元/股,复购平均价2.47元/股,应用资产总额为1,001,578.77元。
(二)复购计划方案具体实施情况和原公布的复购计划方案有所差异的主要原因
复购期限内,企业具体用以此次回购的资产总额为1,001,578.77元,没有达到此次复购策略的复购资产总额低限,主要因素为:
2022本年度,受中国市场的需求收拢、市场预测变弱等因素的影响,企业核心主营业务现代化农业及营养食品产业链产品销售乏力,油脂加工订单量减少,农业板块有关项目建设速度与房地产行业资产处理没有达到预估。企业房地产行业有关资产处理依然在推进中,并未完成资金周转。经计算,企业预估2022本年度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为-6亿到-9亿人民币,总体销售业绩仍展现亏本(详细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公布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02))。为提升企业利润结构,找到新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2022年年底推动了回收联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部分股份的买卖过程。企业保留流动资产优先选择用以确保各产业板块平时生产运营的有序开展及其境外投资融资需求,提高企业抗风险,确保企业平稳运营以实现不断、持续发展。
鉴于以上缘故,企业没能在时间内进行此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及董事会对此次具体复购额度无法做到复购策略的复购资产低限表示歉意。
(三)此次股份回购计划方案的实行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股份回购计划方案的实行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经营情况和发展方向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始终不变企业的上市影响力,企业股份遍布合乎企业上市条件。
三、复购期内有关行为主体交易股票状况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企业初次公布回购股份事宜日起至本公告公布前一交易日止不会有交易本企业股票的现象。
四、股权销户分配
经申请办理,企业将在2023年3月27日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销户此次回购的股权405,800股,并立即申请办理变动登记等有关事项。
五、股权变动表
此次股份回购及销户前后左右,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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