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示序号:2023-013
债卷编码:128025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七次例会于2023年3月21日在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选用当场及通信方式举办,会议报告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等方式传出,例会应参与执行董事6名,具体参与6名。监事或非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大会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会议由老总许墨韵组织,全部执行董事通过决议,以当场及通信方式开展决议,已通过如下所示决定:
1、表决通过《关于拟设立广州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实现企业具体业务发展需要,充分运用广州市运营中心地区优势,能够更好地抢占市场,提高企业人才吸引力,公司拟在东莞注册分公司。
(决议结论:允许票6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2、表决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
企业股票自2023年3月1日到2023年3月21日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少于“特一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早已触动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含有标准赎回条款。
由于现在“特一可转债”剩下的转股期比较短(转股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同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及现阶段的市场状况,为了能投资者们能够更全面地决策,以得到更好的投资权益,公司决定此次不履行强制赎回“特一可转债”的权力,与此同时决定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提案后(即2023年3月22日)起止2023年12月6日期内,如“特一可转债”再度开启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企业都不履行“特一可转债”强制赎回的权力。
中后期,企业将依据《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到期(即2023年12月6日)后五个交易日,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所有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公告》。
(决议结论:允许票6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号: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示序号:2023-014
债卷编码:128025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拟开设广州分公司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1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广州分公司的议案》。为了实现企业具体业务发展需要,充分运用广州市运营中心地区优势,能够更好地抢占市场,提高企业人才吸引力,公司拟在东莞注册分公司,并受权公司管理人员申请办理以上子公司的变更登记事项。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拟注册分公司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范围之内,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拟注册分公司事宜不属于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开设广州分公司的相关情况
1、拟注册分公司名字: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子公司特性: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3、经营地: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自创C3写字楼)1201房
4、分公司负责人:许松青
5、业务范围:商贸业。
以上拟注册分公司的相关情况,以市场监管局审批为标准。
二、注册分公司的效果、存有的风险与对企业的危害
1、注册分公司的效果
在东莞注册分公司,有益于达到企业具体业务发展需要,充分运用广州市运营中心地区优势,能够更好地抢占市场,提高企业人才吸引力。
2、存有的风险性
此次拟注册分公司事项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不会有法律法规、条例限定或明令禁止风险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性。
3、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拟设立子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与企业合并计算,不增加企业运营风险,也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号: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示序号:2023-015
债卷编码:128025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强制赎回“特一可转债”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个股自2023年3月1日到2023年3月21日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少于“特一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早已触动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是标准赎回条款。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确定此次不履行强制赎回“特一可转债”的权力,与此同时决定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提案后(即2023年3月22日)起止2023年12月6日期内,如“特一可转债”再度开启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企业都不履行“特一可转债”强制赎回支配权。
一、“特一可转债”的相关情况
(1)可转债发行状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开具的《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17]2004号)文审批,公司在2017年12月6日发行了354引马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3.54亿人民币。
(2)转债上市状况
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17]【831】号”文允许,企业3.54亿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2月28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债卷编码“128025”。
(3)可转债转股时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承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售完毕生效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8年6月12日至2023年12月6日。
(4)可转债转股调价状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承诺,企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自2018年6月1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权,初始转股价格为20.20元/股。
2018年4月20日,因为公司执行以每10股发放股利rmb5.00元(价税合计)的权益分派。结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及证监会对应的标准及规定,特一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18年4月20日起,从原来的20.20元/股调整至19.70元/股。
因公司股价发生随意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达到“特一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前提条件,自2018年7月30日起,“特一可转债”转股价格从原来的19.70元/股往下调整为16.10元/股。
2019年3月29日,因为公司执行以每10股发放股利rmb6.50元(价税合计)的权益分派。结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及证监会对应的标准及规定,特一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19年3月29日起,从原来的16.10元/股调整至15.45元/股。
2020年4月28日,因为公司执行以每10股发放股利rmb7.50元(价税合计)的权益分派。结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及证监会对应的标准及规定,特一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0年4月28日起,从原来的15.45元/股调整至14.70元/股。
2021年6月3日,因为公司执行以每10股发放股利rmb6.50元(价税合计)的权益分派。结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及证监会对应的标准及规定,特一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1年6月3日起,从原来的14.70元/股调整至14.05元/股。
因为公司公开增发股权,特一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1年12月1之日起,从原来的14.05元/股调整至13.80元/股。
2022年5月10日,因为公司执行以每10股发放股利rmb6.50元(价税合计)的权益分派。结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及证监会对应的标准及规定,特一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2年5月10日起,从原来的13.80元/股调整至13.15元/股。
(5)可转换债券开启赎出状况
企业股票自2022年11月9日到2022年11月29日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少于“特一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早已触动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是标准赎回条款。公司在2022年11月29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确定此次不履行强制赎回“特一可转债”的权力,与此同时决定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后3个月(即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如“特一可转债”再度开启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企业都不履行“特一可转债”强制赎回支配权。
企业股票自2023年3月1日到2023年3月21日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少于“特一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早已触动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是标准赎回条款。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确定此次不履行强制赎回“特一可转债”的权力,与此同时决定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提案后(即2023年3月22日)起止2023年12月6日期内,如“特一可转债”再度开启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企业都不履行“特一可转债”强制赎回支配权。
二、“特一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依据《募集说明书》,“特一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所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当以下二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出现的时候,企业有权利确定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或者部分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
=1\*GB3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倘若企业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GB3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3,000万余元时。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将赎出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起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日数(算头算不上尾)。
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前买卖日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变更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三、此次可转换债券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造就状况
企业股票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1日已经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不少于“特一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即13.15元/股)的130%(含130%),早已触动了《募集说明书》含有标准赎回条款。
四、可转换债券此次不强制赎回的原因和决议程序流程
由于现在“特一可转债”剩下的转股期比较短(转股期截至日为2023年12月6日),同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及现阶段的市场状况,为了能投资者们能够更全面地决策,以得到更好的投资权益,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特一转债”的议案》,确定此次不履行强制赎回“特一可转债”的权力,与此同时决定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提案后(即2023年3月22日)起止2023年12月6日期内,如“特一可转债”再度开启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企业都不履行“特一可转债”强制赎回的权力。
中后期,企业将依据《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到期(即2023年12月6日)后五个买卖日内,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所有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持仓5%之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其高管人员在赎出标准达到前六个月内买卖“特一可转债”的现象和今后六个月内高管增持“特一可转债”计划
1、经公司自纠自查,在此次“特一可转债”赎出标准达到前六个月内(即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3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持仓5%之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其高管人员不会有买卖“特一可转债”的现象。
2、截止到本公告日,企业没有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久的将来六个月内高管增持“特一可转债”计划。如将来以上行为主体拟减持“特一可转债”,企业将督促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高管增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董有关相关事宜独立建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号: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示序号:2023-016
债卷编码:128025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名会计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1月29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六次大会及2022年12月19日举办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众华公司”)为公司发展2022年度审计报告组织。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巨潮资讯公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9)。
一、签名注册会计变动状况
公司在近日接到众华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众华公司原分派李建军老先生、胡荣军老先生做为签名会计为企业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服务项目。因众华公司内部结构工作调整,李建军老先生、胡荣军老先生不必为企业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服务项目,并分派张引君、何海文做为签名会计再次进行有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名会计为张引君、何海文。
二、此次变动签名注册会计的相关信息
张引君,2010年从事了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变成注册会计,2022年先是在众华公司从业,近三年签订了联得装备、伟创电气等2家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张引君近三年已因从业个人行为遭受刑事处分,未遭受中国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对策,未遭受证交所、产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对策、政纪处分。
何海文,2009年从事了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变成注册会计,2022年先是在众华公司从业,近三年签订了1家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何海文近三年已因从业个人行为遭受刑事处分,未遭受中国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对策,未遭受证交所、产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对策、政纪处分。
此次变动环节中有关工作计划已井然有序工作交接,变动事宜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中造成影响。
三、备查簿文档
1、众华公司开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变动签名注册会计的执业证照及人员基本信息。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号: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示序号:2023-017
债卷编码:128025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本年度业绩快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本公告所述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仅是基本计算数据信息,早已企业内审部门财务审计,没有经过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与年报中公布的最终数据很有可能有所差异,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2本年度关键财务报表和指标值
企业:万余元
注:之上为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信息。
二、经营效益和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企业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及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的增长率达30%之上,主要因素为:公司自第三季度至今,调整了营销战略和计划方案,加强了市场拓展和营销幅度,取得了良好实际效果,尤其是第四季度,企业加强了止咳化痰退热等有关药物的生产与市场需求,企业止咳宝片等有关药物销售量同期对比增长率比较大,造成收入增加的前提下,为公司发展增添了比较好的经营效益。
三、与上次销售业绩预估的差别表明
此次业绩快报公布的经营效益与企业《2022年度业绩预告》中公布的企业年报披露时间不有所差异。
四、备查簿文档
1、经公司在职法人代表、主管会计工作中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得比较式负债表和损益表;
2、内审部门责任人签名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股票号: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示序号:2023-018
债卷编码:128025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年报披露时间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今天销售业绩预估状况
1、年报披露时间期内: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
2、年报披露时间状况:□亏本□扭亏增盈R同方向升高□同方向降低
二、与会计事务所沟通交流状况
此次年报披露时间有关信息是企业财务部基本计算得到的结果,没有经过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企业已就年报披露时间相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事务所展开了预沟通交流,公司和会计事务所在当年度的年报披露时间层面不出现分歧。
三、绩效变化缘故表明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纯利润较上年同期完成比较大提高,主要因素为:企业止咳化痰退热等产品类别恢复性增长比较快,尤其是企业主打产品特一止咳宝片在名气进一步提高的情形下,该季度截至2023年3月20日止,止咳宝片的出入库统计分析销售量较去年同期一季度增加了一倍多。企业止咳宝片等有关医药销售的大幅上升增添了经营效益持续不断的提高。
四、其他相关表明
现阶段,企业主打产品止咳宝片销售业务占比较高,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较大。止咳宝片有一百多年历史文化,在清朝后期就享有盛名,具备“温肺化痰、祛痰止咳”等功效。经临床医学汇总有三大特性:一是对各种类型的慢性气管炎有显著效果,对止咳化痰、止咳化痰、止喘功效十分明显,临控+显高效率为73%,总有效率为93%;二是副作用低,疗程短、效果好、吃药便捷;三是对阴虚内热型痰湿型咳嗽医治效果最佳,总有效率分别为100%及95%。企业目前正在满负荷生产本产品,确保市场需求,以执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此同时,此次年报披露时间是企业财务部基本计算得到的结果,实际财务报表将于2023年第一季度声明中详尽公布。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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