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证券简称:松炀网络资源公示序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股权变动后,大股东、控股股东王壮鹏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6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0%,根据深圳市前海金兴阳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权10,3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根据潮州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公司股权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王壮鹏老先生总计操纵公司股权由72,337,000股降低至68,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由35.35%降低至33.71%。
??此次股权变动后,王壮鹏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34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37.30%。
广东松炀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王壮鹏老先生发来《股份减持告知函》,王壮鹏老先生分别于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3日根据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887,000股、1,460,000股,合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3,3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现就此次股权变动实际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三)高管增持行为主体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概况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着上市企业权利的股权状况
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行为主体仅是王壮鹏老先生自己,其他一致行动人都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以及相关服务承诺;
3、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为无限售流通股,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决议,权授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4、以上所有表中数据信息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而致。
三、其他情形表明
1、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3、此次股权变动后,王壮鹏老先生立即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7.84%降低至26.20%,王壮鹏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占股比例由38.94%降低至37.30%。
4、此次公司股东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63证券简称:松炀网络资源公示序号:2023-007
广东松炀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大股东、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撤押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广东松炀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控股股东王壮鹏老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金兴阳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兴阳”)持有公司股份10,3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此次撤押后,金兴阳总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王壮鹏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34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37.30%。截止本公告日,王壮鹏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贷款公司股权为51,660,000股,占王壮鹏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67.67%。
一、此次撤押实际情况
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王壮鹏老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金兴阳工作的通知,获知其将所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展开了撤押,具体情况如下:
此次撤押股权依据公司股东本身必须,暂时没有后面质押贷款方案。将来若有转变,企业将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大股东股份质押的现象
1、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将来六个月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为2,180亿港元,占其持有股份比例28.56%,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10.65%,相匹配融券余额为7,500.00万余元;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还款能力,还贷自有资金主要包含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年底分红、长期投资、自筹经费等。
2、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时,大股东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状况。
3、此次质押贷款事宜不会导致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融资授信及资金成本、偿债能力等生产运营及公司治理结构造成影响。大股东此次质押贷款的股权不属于业绩补偿责任。
大股东的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优良,质押贷款风险性在可控范围以内;此次质押贷款不会有可能会引起强制平仓或者被强行平仓的现象,不会有可能造成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实质要素。如后面发生风险性,大股东将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贷等举措进行解决。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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