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业产品公示序号:2023-011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市海吉星公司担保的工作进展
(一)为武汉海吉星向农业银行贷款公司担保的工作进展
1.历史时间状况
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拥有其41%股份,下称“武汉市海吉星”)系深圳农业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经公司第七届股东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与湖北协同发展趋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武汉市海吉星40%股份,下称“湖北联投企业”)各按50%的比例为武汉市海吉星向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江夏分行(下称“农行”)申请办理“项目投资”4亿的质押物不够一部分(28,640万余元)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在其中,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14,320万余元,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期满生效日2年。武汉市海吉星公司股东深圳豪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武汉市海吉星19%股份,下称“深圳市豪腾企业”)未为以上借款给予连带责任担保,这种以拥有武汉市海吉星9.5%股份向企业提供股份质押,以拥有武汉市海吉星9.5%股份向湖北联投企业提供股份质押,并且已经各自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办理手续。
截止到2020年9月,武汉市海吉星按还款协议已还款农业银行贷款本钱1,649.5万余元。因武汉市海吉星仍然处于招商合作培养环节,无充沛的现金流量还款银行借款,依据担保协议承诺,企业按50%占比代武汉市海吉星向农行还款贷款本息并支付贷款利率。在其中,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公司已经按比例分配偿还贷款本息2,325万余元,计提利息1,220.11万余元,该资金已转化为企业对武汉市海吉星的债务。(实际详细公司在2015年4月30日、2021年4月29日、6月26日、2022年1月6日与6月25日发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通知)
2.工作进展
2022年7月迄今,企业再次按比例分配代武汉市海吉星向农行还款贷款本息2,074.75万余元,计提利息252.28万余元。
(二)为武汉海吉星向工行贷款公司担保的工作进展
1.历史时间状况
经公司第八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允许公司和湖北联投企业、深圳市豪腾企业各自按股权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分行(下称“工行”)申请办理却不超出24,900万借款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在其中,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10,209万余元,担保期限自合同项下的贷款届满生效日2年。
武汉市海吉星具体向工商局银行办理贷款17,300万余元,企业具体为武汉海吉星给予连带责任担保7,093万余元。截止到2020年10月,武汉市海吉星已还款工行贷款本钱1,830万余元。因武汉市海吉星仍然处于招商合作培养环节,无充沛的现金流量还款银行借款,依据担保协议承诺,企业按41%占比代武汉市海吉星向工行还款贷款本息,并支付贷款利率。在其中,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公司已经按比例分配偿还贷款本息1,376.71万余元,计提利息538.92万余元,该资金已转化为企业对武汉市海吉星的债务。(实际详细公司在2018年7月12日、2021年4月29日、6月26日、2022年1月6日与6月25日发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通知)
2.工作进展
2022年7月迄今,企业再次按比例分配代武汉市海吉星向工行还款贷款本息709.3万余元,计提利息129.95万余元。
(三)采取措施
现阶段,武汉市海吉星已经积极培育销售市场加工配送区水果买卖区,与此同时促进别的类目招商合作和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业产品集散点还建新项目政府回购事项。企业将充足维护保养公司与股东权利,充分考虑武汉市海吉星市场招商合作培养环节等多种因素,与武汉海吉星沟通交流还贷对策,规定武汉市海吉星还款以上负债。
本事宜不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企业遵照谨慎原则,已对于该有关负债按20%占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最后以审计结论为标准)。
二、为子公司安庆市海吉星公司担保的工作进展
(一)历史时间状况
经公司第七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企业按拥有安庆市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庆市海吉星”)股份比例(即80%)为安庆市海吉星向安庆市同安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同安企业”)贷款15,000万余元(资金占用成本为一年1.2%)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即企业具体担保额度为12,000万余元。结合公司与同安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以上担保期间至自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期满生效日2年。(实际详细公司在2017年1月25日发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通知)
(二)工作进展
依据《借款协议》承诺,安庆市海吉星应分期支付以上贷款,在其中安庆市海吉星已按还款协议还款本钱6,450万余元。因安庆市海吉星处在招商合作培养环节,商铺销售收益降低,暂时没有充裕现金流还款借款本金,依据《保证合同》承诺,企业按80%占比代安庆市海吉星还款期满未付款借款本金1,720万余元。
(三)采取措施
现阶段,安庆市海吉星已经积极培育销售市场蔬菜区、水产品区、新鲜水果买卖区、干调粮油食品区,推动商铺销售事项。企业将充分考虑安庆市海吉星招商合作、运营和经济情况,与安庆市海吉星沟通交流还款协议和措施。本事宜不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农业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七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