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仲裁事项
(一)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2年11月5日(即上一期诉讼公告披露日)至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41件,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613,348,787.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报数据)的10.1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金额为467,658,442.7 元,作为被告的案件金额为145,621,016.3元,作为第三人的案件金额为69,328.7元。
1、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2、相关重大案件详细内容
(1)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诉上海碧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 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被 告:上海碧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101,004,837
诉讼请求:
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工程款人民币97,872,904元;
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工程款利息,以97,872,904元为基数,自
2022年10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暂计至2022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3,131,933元);
③依法确认原告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④判令被告永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以上共计:101,004,837元)
事实理由:
2020年11月,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公司”)与被告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中电二公司承接其生物药大规模CDMO综合平台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后被告迟迟拖延结算及付款,中电二公司遂起诉。
案件进展:
本案定于2023年4月6日开庭审理,中电二公司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本案,目前正在应诉中。
(2)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天宏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
申请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天宏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157,500,720.80
诉讼请求:
①被申请人一支付工程款140,174,458.4元、违约金12,566,673元、利息4,759,589.4元;
②被申请人二承担连带责任;
③申请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④二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025,489.17元、保全费5,000元、担保服务费315,001.44元;
⑤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
事实理由: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四公司”)与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连浩特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依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二连浩特公司欠付中电四公司工程款,索要未果,因此引发纠纷。
案件进展:
本案已于2022年12月2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正式立案,等待开庭。
(3)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诉重庆市瀚德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施罗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 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一:重庆市瀚德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施罗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58,555,934.33
诉讼请求:
①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5,181,917.16元;
②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结算内利息1,607,712.37元(暂计至2023年2月1日,实际以43,648,299.66元为基数,以月息0.65%为计算标准,自2022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769,713.80元(暂计至2023年2月1日,实际以51,049,436.6元为基数,以月息1.3%为计算标准,自2022年11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④判令被告二就上述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⑤判令原告就案涉工程拍卖或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⑥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2017年12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一份施工总承包合同,后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但被告一迟迟未予付款,遂起诉。
案件进展:
本案于2023年2月10日正式立案,目前在一审审理过程中。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更新情况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正在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已安排法务团队积极应对上述案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起诉状》;
2、《仲裁申请书》;
3、《判决书》;
4、《撤诉申请书》《撤诉裁定》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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