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3月1日,股东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尼龙”)持有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股份数量为11098.4508万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5.16%。兴达尼龙本次解除质押3750万股,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兴达尼龙持有本行的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6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2.44%。
本行于2023年3月2日接到兴达尼龙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行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兴达尼龙将根据资金需求确定后续是否继续质押其所持有本行的股份。兴达尼龙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本行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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