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3年2月28日以手机及电子邮件方法向全体执行董事传出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工作的通知。2023年3月2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7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名。会议由老总魏璞女性集结。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在确保整体执行董事充足表达意见前提下,此次会议产生如下所示决定:
(一)以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辞职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允许对上述情况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7.7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10号)。
(二)以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截止到以上行权届满之时,现有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8.60万分个股期权未行权,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允许对上述情况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期满未行权的68.6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11号)。
(三)以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到,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企业17名激励对象相匹配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256.69万分均不得行权,由企业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12号)。
(四)以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企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权,由于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位激励对象因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允许企业对于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共1.68亿港元开展回购注销,此次回购价格为3.9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发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13号)。
三、备查簿文档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示序号:2023-009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职工监事于2023年2月28日以手机及电子邮件方法向全体公司监事传出举办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工作的通知。2023年3月2日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此次会议应列席会议公司监事3名,具体列席会议公司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仲恒女性集结,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以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做出如下所示审查意见:
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辞职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允许企业对上述情况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7.7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此次销户事宜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做出如下所示审查意见:
由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经结束,董事会确定对已经期满未行权的个股期权开展销户。职工监事对拟销户股指期货数量和涉及到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此次销户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合理合法、合理,允许企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期满未行权个股期权总共68.60万分。
(三)以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做出如下所示审查意见: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因2020年-2022本年度绩效考评没有达到行权条件而拟销户17名激励对象总计所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的256.69万分个股期权事宜,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流程依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大家允许公司本次个股期权的销户。
(四)以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做出如下所示审查意见:
由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含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企业对于该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68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
职工监事觉得: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允许此次以3.98元/股的价钱回购注销1.68亿港元并未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
三、备查簿文档
《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示序号:2023-010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企业注销2019年个股期权
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得授
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日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因为公司2名激励对象辞职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股东会同意将这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7.70万分开展销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1、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2、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实〈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职工监事对激励计划名册展开了审批。
3、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0日,企业对此次拟授于个股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19年12月31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交于日公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股东会允许授于企业激励对象个股期权,明确公司本次个股期权的授于日为2020年1月10日,授于28名激励对象1900万分个股期权,个股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于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对此次股票期权激励目标成员名单展开了审批并做出了审查意见。
6、2020年2月24日,企业授予1900万分个股期权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结束授于登记。
7、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企业7名激励对象因辞职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股东会同意将这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批准行权的个股期权30.50万分开展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至21名,企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剩下的个股期权数量为1869.50万分。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8、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股东会觉得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合乎激励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自授于备案进行之日起满12个月之后就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50%,相匹配可行权数量为934.75万分,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完全同意并做出了独立性建议。
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30.50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1年2月2日申请办理结束。
10、经申请办理,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独立行权时限自2021年3月8日起止2022年2月23日止,此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1名,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总数934.75万分,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
11、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因为公司1名激励对象辞职及其1名激励对象当选为监事,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股东会同意将这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25万分开展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至19名,企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剩下的个股期权数量为922.25万分。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2、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股东会觉得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合乎激励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自授于备案进行之日起满24个月之后就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40%,相匹配可行权数量为737.80万分,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完全同意并做出了独立性建议。
1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25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2年1月21日申请办理结束。
14、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因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2021年3月8日至2022年2月23日止,同意将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期满未行权的5.395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5.395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2年3月4日申请办理结束。
16、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由于企业已经在2022年6月1日执行结束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允许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4.19元/股调整至10.14元/股,并未行权部分股指期货总数由922.25万分调整至1,291.15万分。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的调整事项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7、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允许企业对2名辞职目标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7.7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允许对4名激励对象拥有在第二个行权期期满未行权的68.6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由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到,允许企业对17名激励对象相匹配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256.69万分开展销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个股期权的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二、此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根据及总数
1、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根据
结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九章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基本情况产生变化”的有关规定,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含有2人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的相关规定。
2、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总数
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7.70万分开展销户。
三、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销户事宜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全力以赴为公司股东创造财富。
四、独董建议
此次销户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期权激励,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议程序流程依法依规;此次销户事宜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大家允许企业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期权激励。
五、职工监事建议
结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辞职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允许对上述情况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7.70万分开展销户。此次销户事宜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总结性建议
北京市金杜(成都市)法律事务所觉得: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示之日,公司就此次销户依法履行目前所必须的司法程序,有待执行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本次注销状况合乎《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簿文档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示序号:2023-011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企业注销2019年个股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期满未
行权个股期权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日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因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股东会同意将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已期满未行权的68.6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1、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2、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实〈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职工监事对激励计划名册展开了审批。
3、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0日,企业对此次拟授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19年12月31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且于同一天公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股东会允许授于企业激励对象个股期权,明确公司本次个股期权的授于日是2020年1月10日,授于28名激励对象1900万分个股期权,个股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于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对此次股票期权激励目标成员名单展开了审批并做出了审查意见。
6、2020年2月24日,企业授予1900万分个股期权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结束授于登记。
7、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企业7名激励对象因辞职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股东会同意将这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批准行权的个股期权30.50万分开展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至21名,企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剩下的个股期权数量为1869.50万分。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8、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股东会觉得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合乎激励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自授于备案进行生效日满12个月之后就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50%,相匹配可行权数量为934.75万分,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完全同意并做出了独立性建议。
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30.50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1年2月2日申请办理结束。
10、经申请办理,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独立行权时限自2021年3月8日起止2022年2月23日止,此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1名,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总数934.75万分,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
11、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因为公司1名激励对象辞职及其1名激励对象当选为监事,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股东会同意将这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25万分开展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至19名,企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剩下的个股期权数量为922.25万分。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2、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股东会觉得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合乎激励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自授于备案进行生效日满24个月之后就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40%,相匹配可行权数量为737.80万分,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完全同意并做出了独立性建议。
1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25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2年1月21日申请办理结束。
14、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因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2021年3月8日至2022年2月23日止,同意将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期满未行权的5.395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5.395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2年3月4日申请办理结束。
16、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由于企业已经在2022年6月1日执行结束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允许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4.19元/股调整至10.14元/股,并未行权部分股指期货总数由922.25万分调整至1,291.15万分。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的调整事项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7、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允许企业对2名辞职目标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7.7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允许对4名激励对象拥有在第二个行权期期满未行权的68.6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由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到,允许企业对17名激励对象相匹配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256.69万分开展销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个股期权的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二、此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根据及总数
1、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根据
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截止到以上行权届满之时,现有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8.60万分个股期权未行权,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解决以上期满未行权的市场份额给予销户。
2、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总数
4名激励对象总共所持有的68.60万分个股期权。
三、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销户事宜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全力以赴为公司股东创造财富。
四、独董建议
此次销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期满未行权个股期权,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策制定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大家允许企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期满未行权个股期权。
五、职工监事建议
由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经结束,董事会确定对已经期满未行权的所有个股期权开展销户。职工监事对拟销户股指期货数量和涉及到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此次销户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合理合法、合理,允许企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期满未行权个股期权总共68.60万分。
六、法律意见书总结性建议
北京市金杜(成都市)法律事务所觉得: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示之时,公司就此次销户依法履行目前所必须的司法程序,有待执行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本次注销状况合乎《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簿文档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示序号:2023-012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没有达到行权条件并销户
有关个股期权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日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到,全部17名激励对象相匹配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256.69万分均不得行权,由企业注销。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1、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2、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实〈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职工监事对激励方案名册展开了审批。
3、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0日,企业对此次拟授于个股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19年12月31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且于同一天公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股东会允许授于企业激励对象个股期权,明确公司本次个股期权的授于日是2020年1月10日,授于28名激励对象1900万分个股期权,个股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于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对此次股票期权激励目标成员名单展开了审批并做出了审查意见。
6、2020年2月24日,企业授予1900万分个股期权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结束授于登记。
7、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企业7名激励对象因辞职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股东会同意将这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批准行权的个股期权30.50万分开展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至21名,企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剩下的个股期权数量为1869.50万分。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8、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股东会觉得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合乎激励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自授于备案进行生效日满12个月之后就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50%,相匹配可行权数量为934.75万分,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完全同意并做出了独立性建议。
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30.50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1年2月2日申请办理结束。
10、经申请办理,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独立行权时限自2021年3月8日起止2022年2月23日止,此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1名,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总数934.75万分,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
11、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因为公司1名激励对象辞职及其1名激励对象当选为监事,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股东会同意将这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25万分开展销户。此次销户结束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至19名,企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剩下的个股期权数量为922.25万分。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2、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股东会觉得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合乎激励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自授于备案进行生效日满24个月之后就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40%,相匹配可行权数量为737.80万分,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完全同意并做出了独立性建议。
1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25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2年1月21日申请办理结束。
14、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因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2021年3月8日至2022年2月23日止,同意将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期满未行权的5.395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5.395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2年3月4日申请办理结束。
16、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结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股东会的受权,由于企业已经在2022年6月1日执行结束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允许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4.19元/股调整至10.14元/股,并未行权部分股指期货总数由922.25万分调整至1,291.15万分。公司独立董事对个股期权的调整事项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17、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允许企业对2名辞职目标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7.7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允许对4名激励对象拥有在第二个行权期期满未行权的68.6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由于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到,允许企业对17名激励对象相匹配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256.69万分开展销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个股期权的销户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二、注销股票股指期货根据、原因及总数
1、销户根据:
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个股期权的第三个可行权期为自授于备案进行生效日36个月之后的首个交易时间起止授于备案进行生效日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时间当天止,行权比例为10%。行权日程安排及可行权总数如下表所显示:
本方案授予个股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考评本年度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企业将会对激励对象分年开展绩效考评,从而达到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做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如下表所显示:
企业未达到以上绩效考评目标,全部激励对象相匹配考评当初可行权的股指期货市场份额不得行权,由企业注销,有关利益不可递延到下一期。
2、注销原因:
依据上述绩效考评总体目标,企业第三个行权达到标准在2020-2022年度回收或新开设医院门诊数量总计不得少于7家。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总计回收或新开设医院门诊总计数量4家,分别是:万州医科大学省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医科大学省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大凉山高新科技省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医科大学省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没完成总计不得少于7家里的绩效考评总体目标。
3、销户总数:
由于上述所说情况,企业无法彻底做到个股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的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全部17名激励对象相匹配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256.69万分均不得行权,由企业注销。此次销户结束后,剩下已授于未行权的股指期货数量为 0万分。
三、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销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相匹配个股期权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为公司股东创造财富。
四、独董建议
经审查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于我们来说: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没有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拟销户今天个股期权事宜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必须的决议程序流程且程序合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职工监事建议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因2020年-2022度绩效考评没有达到行权条件而拟销户17名激励对象总计所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的256.69万分个股期权事宜,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流程依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大家允许公司本次个股期权的销户。
六、法律意见书总结性建议
北京市金杜(成都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觉得: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示之时,公司就此次销户依法履行目前所必须的司法程序,有待执行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本次注销状况合乎《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簿文档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示序号:2023-013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回购注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计划一部分已获得授但还没有开启的
员工持股计划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庆丰流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制定和准许状况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于该提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2、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实〈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职工监事对激励计划名册展开了审批。
3、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9日,企业对此次拟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22年5月20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且于同一天公布了《永和智控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企业已经在2022年6月1日执行结束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且4名激励对象积极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市场份额,允许企业2022本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60人调整至56人,授于总数由1,610亿港元调整至1,601.60亿港元,授于价格由5.57元/股调整至3.98元/股;允许以2022年7月1日为授予日,以3.98元/股的授于价钱(调整)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于1,601.60亿港元(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企业有关执行董事做为激励对象,对之上提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调节及授于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对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成员名单展开了审批并做出了审查意见。
6、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2名辞职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1.68亿港元开展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缘故、总数、价钱、自有资金
(一)回购注销缘故
依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辞退员工而辞职,在现象发生之时,股东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可解除限售,由企业按授于价钱回购注销。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位激励对象因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
同时根据企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申请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里的受权,公司决定对于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共1.68亿港元开展回购注销。
结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权,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已授权董事会申请办理,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注销总数
此次回购注销的并未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为胡心然、刘春共2位激励对象于2022年7月1日获授企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总共1.68亿港元,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总量的0.1049%,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005%。
(三)回购价格
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辞退员工而辞职,在现象发生之时,股东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可解除限售,由企业按授于价钱回购注销。此次回购价格为3.98元/股。
(四)复购自有资金
公司就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复购事宜收取的复购合同款均为企业自筹资金。
三、此次回购注销后企业股本变动状况
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数量会由318,433,570股调整为318,416,770股。企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调整至54名,员工持股计划总数调整至1,599.92亿港元。
公司将在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申请办理结束后,立即公布公司股权数量和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四、对企业的危害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注销也不会影响企业员工持股计划的实行,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为公司股东创造财富。
五、独董建议
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有2名激励对象因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允许公司本次对于该辞职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开启的1.68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理。
六、职工监事建议
由于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含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企业对于该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68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
职工监事觉得: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允许此次以3.98元/股的价钱回购注销1.68亿港元并未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
七、侓师法律意见书的观点建议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觉得: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受权,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示日,此次回购注销已获得了目前必需准许与受权,依法履行对应的程序流程,合乎《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主要原因、总数、价格与自有资金,合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企业有待依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此同时,因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注册资金的减少,企业有待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应的减资程序。
八、其他事宜
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权,本提案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企业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布日与此同时公布《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务人自以上公示公布生效日45日内,有权利凭合理债务文件及有关凭据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是提供相应贷款担保。若债务人在相关时间内无异议的,此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条件继续执行,到时候企业将按流程申请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
九、备查簿文档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示序号:2023-014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拟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减资暨通告债权人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企业已经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再达到激励条件,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受权,公司决定把它已获得授但还没有开启的总共16,800股员工持股计划给予回购注销。主要内容详细2023年3月3日企业发表于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示。
如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以企业2023年3月1日收盘后总市值318,433,570股为计算基数,可能导致企业比较有限售标准股权降低16,800股,企业总市值由318,433,570股调整为318,416,770股;可能导致企业注册资本减少16,800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企业特此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始行公示公布生效日45日内,有权利凭合理债务文件及有关凭据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是提供相应贷款担保。债务人如逾期不向公司申报以上规定,不容易因而影响到债权实效性,有关负债(责任)会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档的承诺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凭证实债务关系存有的合同书、协议书及其它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企业申报债权。债务人为企业法人,需另外带上法人代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由他人申报,除了上述文档外,还需提交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债务人为自然人的,需另外带上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他人申报,除了上述文档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债务人可采取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申请,主要方法如下所示:
1、申报日期:2023年3月3日到2023年4月16日,工作日内9:00-12:00、13:30-16:00
2、申请地址及申请材料送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4层董秘办
3、手机联系人:罗雪、李丽霞
4、联系方式:0576-87121675
5、电子邮箱:dongmi@yhvalve.com
6、邮政编码:610095
特此公告。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示序号:2023-015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控投
公司股东、控股股东一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曹德莅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期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曹德莅工作的通知,曹德莅已经将其持有的我们公司一部分股权展开了质押贷款,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公司股东股权总计质押贷款状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曹德莅及公司股东余娅群为一致行动人关联。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之上行为主体持有我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二、别的表明
1、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曹德莅此次质押贷款系为个人融资个人行为给予股权抵押担保,不会有压力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责任,不用以达到上市企业生产运营相关需求。
2、曹德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有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情况;有关股份质押事宜对上市公司生产运营、公司治理结构等不容易造成影响,质押贷款的股权不属于业绩补偿责任。
3、 曹德莅资信情况优良,具备相应的资产还款能力,所质押贷款的股权不会有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性在可控范围内。企业将持续关注其质押贷款状况,并依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庆丰液体智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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