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省委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健康管理服务层面,《意见》确立,提高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提升乡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提升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互联网建设。
《意见》强调,一定要做好乡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升乡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群体基本医疗保险,最大限度维持好农村百姓健康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帮扶建设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一批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区,营销推广日间照顾、互助养老、采访关怀、老年食堂等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对乡村妇女、未成年、伤残人、精神疾病工作人员等支撑确保幅度。
《意见》强调,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速老服苏区振兴发展,推动龙岩与广州、三明与上海对口合作,提升教育、身心健康、社保等基础公共服务供给水准;完善分层次归类社会救助体系,适当扩张社会福利保险范围,保证应救尽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五年行为,增加村子公共区域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县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
《意见》强调,执行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继续执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完全免费塑造新项目、“在校大学生乡村医师”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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