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文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4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2”。
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集团”)、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鹏宇先生、项奕豪先生、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享嘉恳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享嘉恳7号”)、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兴盛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兴盛6号”)、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飞龙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飞龙20号”)和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巡洋12号”)合计配售10,386,8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32%。
近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22转债合计减少2,012,430张,占发行总量的13.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鹏宇先生、项奕豪先生、新享嘉恳7号、迎水兴盛6号、迎水飞龙20号和迎水巡洋12号合计持有伟22转债8,374,37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6.70%。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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