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金色头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十七次(临时性)会议报告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子邮箱和微信企业版方法传出。大会于2023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法举办,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11人,具体参加11人,会议由老总袁志敏老先生组织。大会集结及举办方法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列席会议执行董事决议并表决,一致产生下列决定:
一、表决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综合融资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企业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满足日常运营融资需求,企业2023年度拟向工商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27.09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至新一本年度有关股东会决议起效才行。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受权老总代表公司签定或盖章与融资相关的合同和协议书,产品种类以实际签订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书为标准(含费率紧急避险商品)。在申请具体业务时,老总签字或盖章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信用额度不等同于企业具体融资额,实际融资额将视企业生产运营的具体融资需求来决定。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票11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金色头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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