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1.最终股权转让日:2023年3月1日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收盘前,拥有“日丰可转债”的投资人仍可以进行股权转让,2023年3月1日收盘后,未执行股权转让的“日丰可转债”将终止股权转让;截止到本公告公布后,间距2023年3月2日(“日丰可转债”赎出日)仅存最终大半个交易时间(即2023年3月1日在下午交易时段)。
2.“日丰可转债”持有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事项的,需要通过代管该债券证劵公司开展股权转让申请,实际股权转让黄金操作建议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申报前资询银行开户证劵公司。
风险防范:依据分配,截止到2023年3月1日收盘后并未股权转让的“日丰可转债”,将根据100.57元/张价钱强赎,因现阶段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出价钱有所差异,投资人若不能在2023年3月1日当天及以前自主进行股权转让,将面临损害,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醒:
1.“日丰可转债”赎出登记日:2023年3月1日
2.“日丰可转债”赎出日:2023年3月2日
3.“日丰可转债”赎出价钱:100.57元/张(含本期应计利息,本期年化利率为0.6%,且当期贷款利息价税合计)
4.外国投资者(企业)资产到账日:2023年3月7日
5.投资人赎出款到账日:2023年3月9日
6.“日丰可转债”终止交易时间:2023年2月27日
7.“日丰可转债”终止股权转让日:2023年3月2日
8.赎出类型:所有赎出
9.依据分配,截止到2023年3月1日收盘后并未股权转让的“日丰可转债”要被强赎,此次赎出结束后,“日丰可转债”将于深圳交易所挂牌。持有者所持有的“日丰可转债”如存有被质押贷款或冻结的,最好在终止交易和股权转让此前撤押和冻洁,以免发生没法股权转让所以被赎出的情况。
广东省日丰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议案》,允许履行“日丰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权,依照债券面值(rmb100元)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在赎回登记日闭市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所有未股权转让的“日丰可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得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现就“日丰可转债”赎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出状况简述
(一)开启赎出情况
1.可转债发行和发售状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批准[2021]61号”文审批,广东省日丰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1年3月22日发行了380引马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一张颜值为人民币100元,发售总额为38,000万余元。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21]382号”文允许,企业38,000万余元可转换债券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日丰可转债”,债卷编码“128145”。
2.可转债转股时限
根据法律法规和《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日丰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完毕之时(2021年3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款日止(即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止)。
3.可转债转股价钱的变化状况
“日丰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24/股。2021年6月2日,企业执行实现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协议条款,及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公布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规定,“日丰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24元/股调整至13.66元/股。2022年6月16日,企业执行实现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依据上述相关规定,“日丰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66元/股调整至10.43元/股。
4.可转换债券此次开启赎出的情况
企业股票(股票简称:日丰股份;股票号:002953)自2022年12月28日起止2023年2月7日,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少于“日丰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即10.43元/股)的130%(即13.559元/股),早已开启《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是标准赎回条款。公司在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议案》,允许履行“日丰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权,依照债券面值(rmb100元)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在赎回登记日闭市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所有未股权转让的“日丰可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得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二)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协议条款,转股期内,当以下二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出现的时候,企业有权利确定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全部或部分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假如企业股票在所有的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最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前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变更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3,000万余元时。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天数(算头算不上尾)。
二、赎出执行分配
(一)赎出价钱以及明确根据
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有关承诺,赎出价格是100.57元/张(含息税)。主要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计利息;
B:指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此次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100元/张;
i:指此次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0.6%;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2022年3月22日)起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2023年3月2日)止的具体日历天数为345天(算头算不上尾)。
本期贷款利息IA=B×i×t/365=100×0.6%×345/365=0.57元/张;
赎出价钱=债券面值+本期贷款利息=100+0.57=100.57元/张;
缴税后赎出价钱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的价钱为标准。企业错误持有者的利息所得税开展代收代缴。
(二)赎出目标
截止到赎出登记日(2023年3月1日)收盘后在册的所有“日丰可转债”持有者。
(三)赎出程序流程及日程安排
1.公司将在赎出此前的每一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赎出提示性公告,通告“日丰可转债”持有者此次赎出的相关事宜。
2.自2023年2月27日起,“日丰可转债”终止交易。
3.自2023年3月2日起,“日丰可转债”终止股权转让。
4.2023年3月2日为“日丰可转债”赎出日。企业将全额的赎出截止到赎出登记日(2023年3月1日)收盘后在册的“日丰可转债”。此次强制赎回结束后,“日丰可转债”将于深圳交易所挂牌。
5.2023年3月7日是外国投资者(企业)资产到账日,2023年3月9日为赎出款抵达“日丰可转债”持有者资金帐户日,到时候“日丰可转债”赎出款将采取可转换债券代管证券公司立即划归“日丰可转债”持有者的资金帐户。
6.公司将在赎出今后的七个交易日,在证监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赎出结论公示和可转换债券挂牌公示。
三、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在赎出标准达到前六个月内买卖“日丰可转债”的现象
在此次“日丰可转债”赎出标准达到前6个月(则在2022年8月7日到2023年2月7日时间段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持仓5%之上股东、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会有买卖“日丰可转债”的现象。
四、别的需表明的事宜
1.“日丰可转债”持有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事项的,需要通过代管该债券证劵公司开展股权转让申请。实际股权转让黄金操作建议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申报前资询银行开户证劵公司。
2.股权转让时不够1股额度的处理方式:“日丰可转债”持有者申请办理转化成的股权须是整数金额股。股权转让时不够转换成1股的可转换债券账户余额,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当天后的五个交易日支付现金兑现该可转换债券账户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本期应计利息。
3.当天买入的可转换债券当天可以申请股权转让,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权,可在股权转让申请后次一交易时间发售商品流通,并具有和原股权相同的利益。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企业证券部
热线电话:0760-85115672
电子邮箱:rfgf@rfcable.com.cn
六、备查簿文档
1.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2.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决定;
3.独董关于公司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4.东莞市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广东省日丰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强制赎回“日丰可转债”的审查建议;
5.北京市国枫法律事务所有关广东省日丰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强制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日丰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