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总监屈乐明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深圳市太子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8月9日公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2-057),因为本人融资需求,公司财务总监屈乐明老先生方案自通告公布生效日十五个交易时间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246,4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12%)(下称“本减持计划”)。主要内容详细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
前不久,公司收到财务经理屈乐明老先生发来《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3月1日,本减持计划时限已期满。现就屈乐明老先生减持计划执行结论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规划的执行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各加数立即求和之及与合计数一部分在末尾数上有所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财务总监屈乐明老先生此次减持股份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权,高管增持价格定位为19.52一22.00元/股。
(二)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因屈乐明老先生2023年度提高管锁住股数据信息产生变化,故此次高管增持后其持有的股权清单数据信息亦追随转变。
二、其他相关表明
(一)企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对屈乐明老先生高管增持的相关事宜展开了公布,详情敬请见企业分别于2022年8月10日、2022年12月2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2-057)《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6)。
(二)截止到2023年3月1日,此次减持计划时限已期满,屈乐明老先生严格执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没有违背已公布减持计划的情况,具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方案高管增持总数。
(三)屈乐明老先生不会有违背承诺的现象;其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将来若屈乐明老先生如有新减持计划,企业将严格执行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屈乐明老先生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子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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