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两会报道组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金融体系监管行业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历来是金融体系关注的重点。从以往情况来看,涉及到金融改革、金融业法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话题讨论深受代表委员关心。近日,政协委员、人行杭州市中心支行领导班子、银行行长张奎接纳证券日报记者专访,详细说明他对于金融业怎样适用浙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金融创新示范点成果、健全金融业法律等热点的所感所悟。
张奎表露,年初以来,金融政策提上去使力成效显著,浙江地区公司部门和加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明显多增,从最新消息看,2月银行信贷有希望保持稳定增长势头。
张奎对健全金融业法律关心比较多。近些年,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加快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改动,他建议应为此理清中国人民银行与其它宏观经济政策单位、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扩大中国人民银行的履行职责方式。除此之外,在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业消费权益保护法律水平与关键经济大国差距很大,必须加速制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加强对金融创新
正面激励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近年来全国各地为稳经济、拼经济颁布许多适用措施,请问今年前几个月浙江地区贷款投放有何新转变?在今年的为支持浙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人行杭州市中心支行方案给予什么金融支持政策?
张奎:近年来,人行杭州市中心支行精确强有力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的金融信息服务,为浙江经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资金支持。1月份,浙江各项贷款新增加5900亿人民币,同期相比多增1449亿人民币;贷款额同比增加15.0%,增长速度较2022年末提升0.5%。企业登记资金需求获得全面保障。1月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借款新增加6063亿人民币,同期相比多增2263亿人民币,在其中中长期贷款新增加4340亿人民币,同期相比多增1913亿人民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区域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我省民企、农惠农、中小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房产开发和加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加量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14、1.42、1.49、1.69、1.85和1.88倍。
总体上看,现行政策提上去使力成效显著,尤其是公司部门和加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明显多增,体现出重点项目的良好动工及企业对经济发展趋势向好的长期性自信心。从最新消息看,2月银行信贷有希望保持稳定增长势头。
2023年,人行杭州市中心支行重点围绕老百姓银行总行、浙江省政府省委安排部署,再次认真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运用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牵引带引领作用,教育引导金融企业紧紧围绕“千项万亿元”等“十大工程”增加扶持力度,全力以赴为浙江实现共同富裕优先和城市群智能化优先构建合适的金融环境。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浙江省在实践金融创新层面体制机制创新,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请问一下如今在绿色债券领域取得什么效果?
张奎:近些年,人行杭州市中心支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在浙江省执行低碳绿色金融信息服务提高专项整治,正确引导金融企业不断加大对节能低碳领域内的信贷支持,获得了积极成效。2022年末,我省翠绿色贷款额2.19万亿,同比增加47.8%。
一是健全绿色金融政策管理体系。在全国率先颁布《浙江省碳排放配额抵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浙江省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等政策法规,机构我省金融企业不断加大对节能低碳领域内的资金支持。
二是提升央行政策资产鼓励。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碳清理高效利用重点贷款的精准滴灌功效,鼓励金融企业加强对节能低碳重点区域的贷款投放。截止到2022年末,我省总计应用碳减排支持工具适用金融企业向384个重点派发碳中和借款266亿人民币,推动碳中和512万吨级。
三是加速绿色金融产品自主创新。大力推进自然环境权益类股权融资,指引金融企业增加排污权、碳排放配额、用能权、自来水权等场所权益类贷款投放。自排污权示范点至今,浙江排污权质押物贷款额度达758亿人民币,占全国九成之上。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针对下一步金融创新的深化发展你有何提议?
张奎:融合浙江省实践活动来说,现阶段金融创新在管理双碳总体目标环节中,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如金融企业获得碳信息内容的制度和渠道并未顺畅,在工程鉴别、碳计算、环境信息披露等在实践中遭遇基本数据缺乏、量化分析难、成本相对高的一大难题;又如金融企业特别是民营银行在环境风险管理、绿色金融产品自主创新等多个方面的业务能力依然不够,扩展金融创新业务自觉性有待加强。
对于此事,一方面,要加快建设健全部门协作碳信息共享,增加数据技术赋能,充分运用碳内容在翠绿色金融风险控制、产品开发、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正面激励,加强金融业、产业链、自然环境、财政局等政策协同,促进银行业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专营店体制,根据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结构考评、提升专业性人才基本建设等形式,不断提高翠绿色金融服务驱动力水平。
提议进一步
丰富多彩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方式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中国人民银行先前已就《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融合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您觉得本次《人民银行法》维修关键修改有哪几个方面?针对《人民银行法》修定你有何提议?
张奎: 我觉得维修关键修改主要表现在:将促进中国实体经济确立载入立法原则,修订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岗位职责,构建财政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管控架构,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和关键金融基础设施综合管控,牵头负责系统化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理,为发行数字货币给予法律规定,健全中国人民银行整治,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方式,加强对违纪行为打击力度等多个方面。
因此提议:一是将建设当代中央银行制度及有关要求载入《中国人民银行法》,理清中国人民银行与其它宏观经济政策单位、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法律的过程当中,加强与《金融稳定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旧法制定和修法相关工作的对接。
二是把中共中央、国务院令授予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责做出规定,将“三个统筹”和拟订金融行业重要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审慎监管根本制度,以及对于合规管理和反恐怖融资、个人征信、金融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资信评级等相关工作监管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做出规定。
三是扩大中国人民银行的履行职责方式,加强对金融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幅度。提升中国人民银行新增加职责相对应的查验权和处罚权,进一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在实施财政政策和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权。进一步丰富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方式,提升监管意见书、优先整改承诺等监管方案。
提议加速制订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贯彻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既需要在法律体系上保驾护航,也要有专业的监管部门承担日常管控,您觉得现阶段的机构设计能不能融入金融消费者保护挑战新形势下?针对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有什么提议?
张奎:2011年至今,原“一行三会”相继创立消费者权益(投资人)权益维护组织,构筑起金融业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机制。近些年,中国人民银行会与“全国两会”优化提升金融业消费者权利相互配合机制建设,根据联动机制协同配合联系,补足监督薄弱点,共同发力逐步完善金融业消费权益保护领域内的根本制度、建设规划、国家标准,统筹谋划金融教育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持续推动金融业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中高质量发展的,获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金融业消费权益保护是汇总全球金融危机经验教训后形成的普遍的共识,相比而言,在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业消费权益保护法律水平与关键经济大国差距很大,存有法律等级不太高、条文分散化、维护力度不强、管控规格不一等难题,已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阶段在我国金融行业发生的新形势、新动向跟新难题,必须加速制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也是贯彻执行以民为本发展思想,助推处理金融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需求,是补足规章制度薄弱点,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战略必须,都是融入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反映公平管控确保公平交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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