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报道,大叶智能(300670.SZ)截至收盘8.18元,股价上涨0.25%。
昨晚,大叶智能发布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6万元。扣除发行成本后,计划投资以下项目:储能产品(电池管理系统、混合储能电源模块及系统)生产线项目、一次、二次配电自动化商品产业化项目、小型试验车间升级改造项目、补充运营资本。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的海外机构投资者被视为发行目标;信托公司作为发行目标,只能以自筹资金认购(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发行目标)。
所有的发行目标都是以现金的形式认购发行给特定对象的a股。最终发行目标将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股东大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规定的,公司将按照新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发行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得超过9507.6143万股(含9507.6143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上限为准。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与发起人(主承销商价格)在募集总额范围内。
股票通过询价发行到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的第一天。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江苏大业智能电气有限公司2023年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80%(股票平均交易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最终发行价格由中国证监会根据主要承诺和董事会注册情况,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本次发行结束后,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对发行目标认购股份的锁定期限和期满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监督机构另有规定。
截至计划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目标,因此无法确定发行目标与公司的关系。最后,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a股的情况,将在发行后发布的《发行报告》中披露。
截至计划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杰通过南京明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7.29%的股份,直接拥有公司36.39%的股份,共控制公司43.68%的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股权数量不得超过95、076、143股。如果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权数量上限实施,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到411、996、622股,陈杰将控制公司138、429、995股,占发行的6.622股。
大叶智能表示,发行特定对象的目的是扩大储能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配电产品品种,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公司战略需求;提高储能产品检测能力,加快新产品产业化进程;补充经营资本,增强财务实力,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借助公司技术突破,促进公司业务转型。
大业智能当天披露了《关于公司不需要编制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显示公司前期募集资金已经是五个会计期,公司近期五个会计期间不会通过资金配置、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因此,公司不需要编制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报告,也不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证报告。
根据大业智能1月30日披露的2022年业绩预测,公司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至-15000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0万元至-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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