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向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ABN、PPN等,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相关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3年9月25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第八期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起息发行工作,该募集资金已到达公司指定账户,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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