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和2023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号)。
二、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9,101,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9,101,54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号)。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做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3年9月27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80.00元/股-1.00元/股=79.00元/股。
若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9.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32.9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7%;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79.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9.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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