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负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中建材夹层玻璃新材料研究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研院”)拟通过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将其持有的我们公司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总计33,510,64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出让予凯盛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凯盛科技集团”)。
● 此次股权转让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亦不会造成我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 此次股权变化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间的结构出让,不属于向社会减持股份。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我们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接到股东中研院的《告知函》,中研院与凯盛科技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中研院拟通过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将其持有的我们公司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总计33,510,64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出让予凯盛科技集团。
中研院系凯盛科技集团子公司,此次股权变化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间的结构出让,不属于向社会减持股份。
此次股权变动前,凯盛科技集团直接持有上市企业25.73%股权,中研院直接持有上市企业3.55%的股权。
这次股权变动结束后,凯盛科技集团直接持有上市企业29.28%股权,中研院不会再拥有上市公司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左右,各方面的持仓状况转变如下所示: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书彼此
招标方:凯盛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中建材夹层玻璃新材料研究院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
承包方允许根据国有资产转让方式向招标方出让持有的凯盛科技的33,510,646股股份,约为凯盛科技总股本3.55%(以下称“标底股权”)。
承包方打算把上述情况标底股权及其依赖于标底股份的全部权益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转让标底股权及依赖于标底股份的全部利益。
(三)股权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rmb10.48元/股,所有标底股份的总做价金额为351,191,570.08元(英文大写:叁亿伍仟壹佰壹拾玖万贰仟伍佰柒拾元捌分 )。
本协议签订实施后5个工作日后,甲方应向乙方指定金融机构账户支付标底股权转让价款的30%做为担保金。
此次股权转让在交易上述情况担保金以后的10个工作日后,甲方应向乙方指定银行帐户一次性全部结清此次股权转让的剩下转让价款。
(四)股份交割以及相关分配
本协定双方应自获得国有资产经营监督机构、管理系统开具的统一编号的备案申请和全部转让价款付款凭证的时候起5个工作日后共同向上海交易所递交有关此次股权转让的交易确认建议文件信息申报文件,并获得上海交易所开具的交易确认建议文档。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示交易确认建议文件后5个工作日后,本协定两人共同向中登公司申办标底股份过户至甲方股票账户的相关手续。
自此次股权转让进行工商变更之时(即交收进行日)起,招标方即合理合法拥有标底股权,招标方将和凯盛科技公司股东依照持有的股份占比具有股东权益并要担负股东义务;承包方即不会再拥有凯盛科技的相应股权,不会再享有与凯盛科技相对应股权相关的股东权益,也不再承担与凯盛科技相对应股权相关的股东义务。
三、中涉及后面事宜
1、此次股权转让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亦不会造成我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不容易对该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此次股权转让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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